序号 | 省级重点工作 | 县级细化举措 | 服务事项 | 承接板块 |
1 | (一)强化财税政策保障 | 利用好“丽即兑-政策找企业”系统。充分发挥征纳互动服务效能,着力提升首次推送成功率,重点抓好“推送不成功” 和“应享未享”两个清册的兜底服务工作,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精准推送服务。 | 涉企政策推送服务 | 政策服务板块 |
2 | 精准落实“免申即享”。迭代升级直达快享机制,创新优化“丽即兑”等智能化应用,深入推进减资料、减流程、减操作;推行“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税费优惠办理方式,实现“零审批、零手续、零证明”。 | 涉企政策免申即享服务 |
3 | (二)加大产业基金支持力度 | 积极配合省配合省市金控公司完成“4+1”专项基金相关工作。 | 产业基金政策咨询服务 | 金融服务板块 |
4 | 针对县重点培育的畲医药大健康、竹木深加工、智能制造业及农业等产业提供基金支持服务。 | 产业基金申请服务 |
5 | 以市场化为原则,鼓励“基金+项目”的跟投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服务本地产业,撬动社会资源助力产业发展。 | 产业基金申请服务 |
6 | (三)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 推动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大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力度,支持低效工业企业以自主改造、联合开发等方式,实行“退二优二”“退低进高”。鼓励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 咨询指导服务 | 项目服务板块 |
7 | 深度整合规划核实和土地复核,将原先涉及多事项、多次跑的事项进行合并,优化验收核实流程,变“串联分验”为“并联统验”,大幅度缩短办理时限。 | “多验合一”服务 |
8 | (四)强化用能保障 | 制定民间投资项目分季度用能保障清单,强化事中跟踪管控和事后绩效评价。 | *项目能评服务 | 项目服务板块 |
9 | 落实原料用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抵扣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重大项目用能,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 | 节能环保 |
10 | 营造公平规范的能源投资环境,防范查处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参与能源领域投资。 | *用能保障服务 |
11 | (五)强化金融保障 | 修订2024年度县级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办法。 | *机制形成 | 金融服务板块 |
12 | 加强评级引导,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民间融资服务企业更好服务民营小微企业。 | *机制形成 |
13 | 组织县金融机构“金融顾问”专家和服务团队参加市级培训活动,为企业提供个性化辅导服务。 | 金融顾问服务 |
14 | 深入实施“凤凰行动”,不断提升企业家运用资本市场的能力和水平。支持推动民营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优化财务和债务结构,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做大做强。全年滚动培育重点拟上市企业3家。积极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参加市级开展的上市对接活动。 | 上市政策咨询 |
15 | 持续优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支农支小服务质效,全面提升丽水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实现市域业务全覆盖,提升全市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可得性。 | 政府性融资担保申请服务 |
16 | 落实《丽水金融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 贷款政策咨询服务 |
17 | 组织开展“普惠金融推进月活动”。 | *宣传活动 |
18 | 加大小微经营主体首贷、信用贷款投放,创新服务模式,推动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 | 贷款政策咨询服务 |
19 | 推广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丽水专区(即丽水市生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 *宣传活动 |
20 | 落实《2024年丽水市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行动方案》,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 *机制形成 |
21 | 持续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民营经济信贷投放。 | 贷款申请信息服务 |
22 | 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 *企业融资 |
23 | 配合推广应用“贷款码”,提升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融资便利度。 | *宣传活动 |
24 | 配合市人行开展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督促金融机构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 | 贷款政策咨询服务 |
25 | 发挥金融机构金融联络员作用,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无贷户主体给予信贷支持。 | 银企对接会服务 |
26 | 进一步深化服务景宁人外出创业的“两小”创业通平台建设,推动平台功能迭代升级,开展平台应用推广行动,提高域外“两小”服务覆盖面。 | *域外服务 |
27 | (六)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 | 组织县里重点单位赴外开展招才引智系列活动,结合县里企业需求赴外开展专场招聘。 | 全方位招引服务 | 人才服务板块 |
28 | 做好绿谷英才综合青年人才项目(综合类)人员、浙江工匠系列、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选拔推荐工作。 | *人才选拔推荐服务 |
29 | 加强对企业的走访交流,鼓励有需求企业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准入手续。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30 | 加强县畲医药大健康产业、半导体产业专项人才政策的宣传,做好畲乡人才一次性补贴、购房补贴等资金兑现工作。 | *人才津贴申领服务 |
31 | 鼓励和支持我县“农三师”通过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取证类培训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技能人才参评成为“农三师”。鼓励我县企业申请开展职称自主认定。 | 职业技能认定服务 |
32 | 鼓励景宁农商行出台“绿谷共富贷”管理办法,给予技能人才金融支持。 | *技能人才金融支持服务 |
33 |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年度新增高技能人才720人以上,数字高技能人才100人以上。 | *技能人才培育服务 |
34 | 为符合《浙江省用人单位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3〕21号)规定的特定人员提供线上线下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服务,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 | *职工参保登记服务 |
35 | 配合市局开展劳动者培训基地建设及新增创业导师,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培训等活动20场次以上,年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次以上。 | *技能人才培育服务 |
36 | 遴选“畲乡杰出工匠”“畲乡技能大师工作室”。 | *技能人才遴选服务 |
37 | 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用工指导,宣传推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持续开展企业用工体检,深入企业排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 *劳动用工体检服务 |
38 | 持续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基础和未来产业谋划布局,紧扣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吸引青年人才集聚创业创新。 | 全方位招引服务 |
39 | (七)向民营企业推介三张项目清单 | 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形成2024年三张推介项目清单,畅通项目推介渠道,力争多纳入国家、省、市的推介平台,为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创造条件。 | *民企推荐机制形成 | 项目服务板块 |
40 | 持续优化民间资本投资环境,依托“涉企服务专班协调”等机制,全面破解民间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堵点。 | *问题协调机制形成 |
41 | 持续开展双招双引,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高端制造业、新能源、医药健康等领域,为提振民间投资提供坚实项目支撑。 | *双招双引引导投资 |
42 | 强化投融资合作对接,适时开展推介会。 | *民企投融资合作对接 |
43 | (八)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 | 根据全省统一建库规范,归集治理相关科技人才数据,建设高质量高标准科技人才数据库。 | 数据归集服务 | 数据服务板块 |
44 | 支持民企牵头或参与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建设。支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高能级科创平台与民企共建联合实验室,围绕企业发展需求开展科研攻关,解决攻克关键核心技术。 | 研发机构建设指导 | 科创服务板块 |
45 | 落实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重点面向“315”战略领域梳理一批成长潜力大、创新能力突出的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企业加快成为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 | 科技企业培育指导 |
46 | 用好“浙丽转”模式,定期排摸民营企业技术需求,匹配对接科技成果。 | 科技服务 |
47 | 加强服务指导,全力推荐企业牵头申报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力争更多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省战略科技任务。 |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导 |
48 | (九)鼓励发展创业投资 | 以政务增值化改革为抓手,不断提升备案的便利化水平和项目服务效能。 | *项目备案工作提升 | 项目服务板块 |
49 | (十)支持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 | 开展全县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排摸调查,对有盘活意愿的企业进行政策指导和项目服务,推进盘活存量资产工作。 | 政策指导服务 | 政策服务板块 |
50 | (十一)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 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政策支持,为供应商企业提供相关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咨询服。 | *政府采购 | 兜底服务板块 |
51 | (十二)严格落实招投标“七个不准” | 落实严格落实招投标“七个不准”政策,为企业提供招投标相关的资质设置的政策咨询服务。 | 招投标咨询服务 | 项目服务板块 |
52 | (十三)加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 | 开展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 | 招标投标服务 |
53 | (十四)增加招标人的自主权利 | 落实增加招标人的自主权利政策,提供招投标相关的评定分离的政策解答。 | 招标投标服务 |
54 | (十五)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 宣贯《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 | *公平竞争审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55 | (十六)严格实行“非禁即入” |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地。 | *市场准入 | 县发改局 |
56 | 开展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宣传。 |
57 | 开展全县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件自查整改。 |
58 | (十七)实施“千团万企”行动助力民营企业拓市场 | 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展。 | 展会资源对接 | 开放服务板块 |
59 | 对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性展会进行补助。 | 展会资源对接 |
60 | (十八)引导有序布局境外产业 | 贯彻落实浙江本土民营跨国公司培育“丝路领航”三年行动计划,线上线下解决企业对外投资问题。 | 境外投资服务 | 开放服务板块 |
61 |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有序参与境外项目。 | 境外投资服务 |
62 | 协助外贸企业积极拓展跨境业务。 | 跨境电商服务 |
63 | 鼓励法律、金融等服务机构“走出去”为企业服务。 | 涉外涉法事务指引 |
64 | (十九)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发展走在前列 | 加快推进跨境电商发展,为企业提供绿色直播间申报服务。 | 跨境电商服务 | 开放服务板块 |
65 | (二十)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 | 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且投资主体不变的,有关主管部门应依法采用“直接变更”办理登记,简化许可手续,按规定免除房屋、土地权属契税和不动产登记费。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服务。 | *个体工商户申报服务 | 县市场监管局 |
66 | (二十一)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资 | 简化政策兑现流程,为企业提供政策申报流程培训服务。 | 涉企政策兑付服务 | 政策服务板块 |
67 | 督促加快资金兑付,通过“快享直达”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提高企业获得感。 | 涉企政策兑付服务 |
68 | (二十二)强化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 | 对新一轮制造业高质量政策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有关内容进行宣贯。 | *宣传活动 | 政策服务板块 |
69 | (二十三)构建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 严格落实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政策。 | *优质企业培育 | 县经商科技局 |
70 | 分层分级建立优质企业培育库,创新政策供给,培育壮大优质企业群体。 |
71 | 加强企业走访服务,收集企业问题诉求,及时分办帮忙协调解决。 |
72 | (二十四)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 编制惠明茶产业品牌规范化建设指引。 | 合规建设 | 法治服务板块 |
73 | 深化向企法律服务小程序,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法治咨询等服务。 | 咨询服务 |
74 | 加强助企“共享法庭”建设。与基层工商联、商会组织、劳动保障等部门共同打造具有助企特色的“共享法庭”,着重对澄照农民创业园商事“共享法庭”进行品牌升级,同时在四川、杭州商会“共享法庭”的基础上,持续增加商会“共享法庭”数量,为更多在外景商提供司法服务。 | *共享法庭 *域外服务 |
75 | 编撰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减少和防止涉企“挂案”,减轻企业“诉累”。 | 普法宣传 |
76 | 完善涉企案件多元化解机制。重点聚焦物业、金融借款等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的诉调对接机制,运用好巡回审判、示范诉讼等机制,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解纷成本。 | 调解服务 |
77 | 全面落实省高院《关于联合开展涉执信用信息应用助企纾困促发展的实施意见》,定期开展“四个一批”清理工作,即:对拟纳入失信的,依法拦截一批、宽限放缓一批;已纳入失信的,信用修复一批,依法删除、撤销一批,有效整治“一纳了之”“履行完毕仍被纳入失信”“失信易上难下”等不规范行为,提高信用惩戒的精确性、科学性。 | 企业信用修复服务 |
78 | 梳理山区民营企业类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深挖案件背后的原因,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系统治理的意见建议。 | 涉企法律监督 |
79 | 深化部门联动,打击企业内部贪腐行为惩治。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出台涉企刑事案件证据指引32条,依法打击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行贿受贿等犯罪行为,助力清廉民企建设。 | 宽严相济执法 |
80 | 强化立案监督,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在办理涉企刑事案件中,强化对涉市场主体的平等司法保护,审慎适用强制措施。 |
81 | 开展“云端”“惊雷”等专项行动,解决一批民生、涉中小微企业案件。持续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破坏市场秩序犯罪行为。加强对建筑领域、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重点行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收集排查,重点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 |
82 | 加强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合规指引等宣传,提升企业法治素养。 | 普法宣传 |
83 | (二十五)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 建立县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家制度。 | *常态化政企沟通 | 县企服中心 |
84 | 深化“亲清直通·政企恳谈”,推动政企沟通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
85 | 邀请优秀企业家开展咨询,为企业家提供诉求办理服务。 |
86 | (二十六)推动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 | 打造公共数据高质量供给体系,优化公共数据开放服务体系,构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服务体系,共建重点领域数据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数据安全保护体系。 | 开放数据查询服务 | 数据服务板块 |
87 | 建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实现“一个口子”受理、流转、督办、反馈企业需求,承接政企恳谈会、政企沟通见面会等活动,打造涉企服务中台枢纽。 | 综合受理 | 县企服中心 |
88 | 构建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强化推进涉企问题分类分层分级交办落实,强化涉企问题的复盘分析,推动解决普遍共性问题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 |
89 | 持续完善涉企服务事项清单。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和产业全链条的共性、个性需求,整合集成政府、社会、市场三侧服务资源,全量梳理涉企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涉企服务事项清单,积极探索涉企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推动服务事项在企业综合服务中心100%落地。 |
90 | (二十七)创新优化监管执法方式 | 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全县各执法部门到规上企业检查时,实行备案制度,须提前2天向县综合执法办提交《景宁畲族自治县涉企检查备案表》,方可进行检查。 | 综合查一次服务 | 法治服务板块 |
91 | 创新打造“益企帮”执法服务品牌,通过事前“听企说”、事中“进企看”、事后“解企忧”,构建全链条优商服务体系。 |
92 | 景宁、青田探索跨区域一体化监管模式,旨在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推动区域一体化行政执法质效提升,加快形成青田、景宁两地跨区域监管一体化新格局。联合发布《“青田·景宁”跨区域一体化协同执法统一监管标准实施办法(试行)》,系全省首个跨区域执法统一监管标准。并签订《“青田•景宁”跨区域一体化协同执法合作框架协议》。 |
93 | (二十八)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 | 充分发挥信用在行政管理、市场准入、评奖兑现、预警等方面作用,有效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企业、个人信用核查,提升企业便利度。 | 企业信用查询服务 | 县发改局 |
94 | 加强信用修复工作,推进信用修复政策宣传,加强信用修复流程及材料填报指导,按期合规审核信用修复材料。 | 信用修复 |
95 | 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本县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提供企业、社会组织专项信用报告查询下载服务。 | 信用修复 |
96 | (二十九)完善拖欠账款和欠薪常态化预防清理机制 | 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受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投诉求助。 | 诉求服务 | 兜底服务板块 |
97 | (三十)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 深入推进“青蓝接力工程”。健全完善新生代企业家人才库和“导师制”。围绕“四有”标准,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动态管理,形成梯次培养体系。发挥工商联副主席、副会长等民营企业家作用,进一步健全“导师制”,推进结对帮带。实施新生代企业家现代化能力提升计划,探索制定新生代企业家健康成长计划。搭建对话交流平台,开展新老企业家“传承对话”等活动。 | 名师带徒活动服务 | 人才服务板块 |
98 | (三十一)营造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 | 针对民营企业的所急所盼所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选题调研、报道曝光、整改跟踪,以舆论监督倒逼问题解决。 | *宣传服务 | 兜底 服务板块 |
99 | 收集多元主体的民主诉求事项。 | 诉求服务 |
100 | 常态化对接企业家,面对面交流。 | *企业家对接 |
101 | (三十二)建立健全“四个定期”调度评估工作机制 | 建立健全部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 | *民企高质量发展机制形成 | 项目服务板块 |
102 | 开展投资“赛马”比拼,晾晒民间投资规模、增速、占比三项核心指标,力争民间投资增速、占比较去年有所提升。 | 投资促产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