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景宁县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第二批)公示

2024-07-10 11:12 信息来源: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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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确保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现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4)7号)文件精神,对我县景南乡、鹤溪街道、红星街道、沙湾镇、东坑镇、家地乡、九龙乡、英川镇、秋炉乡等乡镇街道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拟发放清册(详见附表)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对公示的内容,特别是农户个人信息、补偿面积、补偿资金、权属等进行认真核对。

本年度省级以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补偿标准为:38元/亩。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反馈。

联系人:陈郑璐   电话:5084728。

附表:2024年度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公示清册(第二批).xlsx


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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