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12K/2024-813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经商〔2024〕45 号 成文日期: 2024-06-04
发布单位: 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下达 2023 年鼓励企业管理创新奖励名单(第一、二批)奖励资金的通知

2024-06-04 09:59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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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 2023 年制造业企业管理对标四星、五星级企业名单的通知》、《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推动生态工业振兴发展的十八条意见(试行)》(景企服〔2023〕1号)、《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推动生态工业振兴发展的十八条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景经商〔2023〕86 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有关部门审查、复核,确定浙江天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臻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获评管理对标四星级企业,符合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十八款要求“获评管理对标提升四星级的企业”奖励条件,依据政策奖励资金 10 万元,共计 20 万元。现将资金予以下达,请你公司按照文件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年鼓励企业管理创新奖励名单(第一、二批).xlsx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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