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12K/2024-813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经商〔2024〕43 号 成文日期: 2024-06-04
发布单位: 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下达 2023 年度稳进提质政策“提振原有规上企业发展信心”奖励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2024-06-04 09:49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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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进一步巩固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景政发〔2023〕2 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前期经企业申报、相关部门审查、政府网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浙江华企正邦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景宁县富利达木制工艺品有限公司、浙江景宁县白鹤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景宁畲族自治县宏强竹制品有限公司、浙江创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 8 家企业符合实施方案中第三方面第 7 条“提振原有规上企业发展信心”奖励条件,依据政策奖励资金 15 万元,共计 120 万元。

现将资金予以下达,请你们按照文件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年度工业企业“提振原有规上企业发展信心”奖励(第一批)名单.xlsx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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