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2024年景宁县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清册(第一批)公示 |
|||||||
|
|||||||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发放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确保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现对我县郑坑乡、大均乡、大漈乡、大地乡、澄照乡、标溪乡、鹤溪街道、雁溪乡、毛垟乡,上标林场、林业总场的2024年度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拟发放清册(详见附表)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对公示的内容,特别是农户个人信息、补偿面积、补偿资金、权属等进行认真核对。 本年度省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标准为:38元/亩。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反馈。 联系人:陈郑璐 电话:5084728。 附表:
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4年6月20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