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75398928X0/2024-812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文广旅体〔2024〕21号 公开日期: 2024-05-11
发布单位: 文广旅体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2024年度浙江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的通知

2024-05-29 15:31 信息来源:县文广旅体局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财文〔2023〕33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浙江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文件安排,分配我县2024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77万元,现按照财政部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做了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各相关部门、乡镇的申请,将2024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如下:

1.潘宅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景点微改造项目,计划安排20万元,主要旅游基础设计改造、设施设备维修更新等内容。

2.封金山景区提升项目,计划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景区安全提升等项目建设。

3.重点项目谋划或重大项目前期,计划安排金2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项目手册制作及项目谋划等内容。

4.全县4A级景区镇创建成果建设项目,计划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成功的4A级景区镇成果体现项目。

5.景区社保卡通道“浙文旅码”改造,计划安排1.1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文旅码升级。

6.文旅产业项目发展资金,计划安排10.9万元。主要用于文旅产业发展方面。

以上资金分配,请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浙财文〔2023〕33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浙江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专款专用,按时完成,充分发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5月11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