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正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如企业不再符合纳入条件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将其移出正面清单。经审核,现将3家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名录内企业作移出清单处理,并予以公示。 移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名录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移出原因 | 移出时间 | 1 | 景宁芳芳来料加工厂 | 金仙一弄25号 | 达不到《浙江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丽水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 | 2024年5月15日 | 2 | 景宁志珍来料加工点 | 鹤溪小区A区19幢1单元501室 | 达不到《浙江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丽水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 | 2024年5月15日 | 3 | 景宁雷青干服装加工厂 | 红星街道团结东路81号 | 达不到《浙江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丽水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 | 2024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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