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景宁县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天然林停伐补助提高标准拟补发清册公示

2024-05-14 11:01 信息来源: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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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财资环(2024)25号文件精神,2023年公益林每亩补偿提高3元,天然林停伐每亩提高22元。为了进一步规范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提高标准补发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确保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现对我县2023年度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提高标准补发拟发放清册(详见附表)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对公示的内容,特别是农户个人信息、补偿面积、补偿资金、权属等进行认真核对。

2023度省级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提高标准为:3元/亩。

2023年度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提高标准为:22元/亩。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0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反馈。

联系人:陈郑璐   电话:5084728。

附表:

1、景宁县2023年度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清册(提高标准补发)公示(1).xlsx

2、2023年景宁县天然林停伐管护资金清册(提高标准补发)公示(1).xlsx



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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