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 |
4月8日下午,综合行政执法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锋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魏新,局党组成员、信息中心主任叶淑琼,党组成员、直属中队副中队长(主持)吴勇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时代价值,为我们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高质量发展需要新的生产力理论来指导,而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需要我们从理论上进行总结、概括,用以指导新的发展实践。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精辟论述,准确理解新质生产力的基本内涵和主要特征,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会议强调,新质生产力强调创新在推动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我国构筑新竞争优势和赢得发展主动权的战略选择,应以新质生产力赋能执法工作,积极探索和创新方式方法,采用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执法模式,加强执法力量整合,要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创新城市治理理念和方法,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进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