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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强化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2024-04-23 15:31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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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源头上减少排斥、限制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景宁县局结合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发布《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管理的通知》,坚持源头发力、靶向攻坚、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管理,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一是坚持源头治理,牵住“牛鼻子”。以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为抓手,推动该领域的公平竞争审查由以往的事后监管转变为事前管理。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前介入,坚持源头把控,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各类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文件,不得进行备案。坚持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文件发布前的必要流程,从源头上打破商品自由流通限制,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

二是盯住重点问题,找准“发力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是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方式,也是公平竞争审查的重点领域,规范该领域的公平竞争审查有助于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要求各部门对自主制定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领域的政策举措,是否存在排除或限制竞争情形进行审查,并在备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公平竞争审查表,严格规范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领域的公平竞争审查。

三是压实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制”。明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文件的公平竞争审工作由招标(采购)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执行“谁起草、谁审查”“一项一查”原则,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不得提交备案,同时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对未提交公平竞争审查表的文件拒绝备案,从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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