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05XL/2024-803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建〔2024〕23号 成文日期: 2024-04-01
发布单位: 景宁建设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建筑业企业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4-04-01 09:33 信息来源:县建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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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建筑业施工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加申报2024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建筑业企业等级评定条件:2023年度企业的建筑业产值、税收等符合《景宁畲族自治县建筑业施工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评选标准,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近两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具体标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认定;

2.近两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信用浙江”“信用丽水”等网站没有严重不良记录;

3.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涉税违法行为,申报时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

4.近三年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

5.近三年未受到过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申报材料

(一)《景宁县建筑业企业等级评定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企业承诺书》(详见附件2);

(三)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五)县税务部门提供的年度纳税证明、近三年企业无税收违法记录证明和企业最新(年度)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六)企业提供与统计系统上报一致的年度企业建筑业产值报表;申报“开拓市场优胜企业”称号的企业,还需提供县外建筑业产值报表及县外承揽工程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企业信用情况、近三年有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近三年未受到过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均由县建设局向县发改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生态环境局征询提供。

三、申报时间

此次申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截至2024年3月11日。

四、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企业报送我局申报材料用A4装订成册送至县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装订要求详见附件3)。企业申报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或“优秀企业”的同时也可以申报“市场开拓优胜企业”,申报材料应一并报送。

附件:1.景宁县建筑业企业等级评定申报表

          2.企业承诺书

          3.景宁畲族自治县建筑业企业等级评定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4.《景宁畲族自治县建筑业施工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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