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景园民族工业园祥龙路南侧区块市政配套工程(基础配套工程二期—东八路中段)拟选址批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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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产权人: 丽景园民族工业园祥龙路南侧区块市政配套工程(基础配套工程二期—东八路中段)拟选址于丽水市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区块内,拟选址红线范围面积为20249㎡(详见附图)。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拟选址红线范围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天(自4月1日至4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对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于公告期内可向我委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委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地址:丽景园管委会(通济街36号232室),联系电话:2059523。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告。 附:丽景园民族工业园祥龙路南侧区块市政配套工程(基础配套工程二期—东八路中段)拟选址红线图。
丽景民族工业园管委会 2024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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