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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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机关事务的规划、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单位部门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负责内设机构人员的考核、任免工作;承担内部后勤服务人员的调配、培训、考核等工作;做好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议、工青妇和纪检监察工作。 2.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研究制定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推动机关后勤改革。 3.拟订全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标准,负责全县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管理、调剂、使用监管审批、处置和资产管理;负责县政府授权管理的县属单位办公用房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预算编制及项目施工监管;负责对县行政中心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单位公有住房等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修缮、基建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和制度标准,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事业单位业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事业单位业务用车的管理监督,以及车辆编制、配备和报废更新的审批工作。 5.负责县行政中心规划管理及公共卫生保洁、绿化养护、会议服务、食堂餐饮、消防人防、收发通讯、供电供水供气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6.负责做好县行政中心管理区域的日常综合安全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7.负责县委、县政府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外出考察的后勤保障工作。 8.参与县级大型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车辆调度和来宾接待服务等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本级预算、中心下属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预算。 二、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年终结转结余。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2975.64万元。 (二)关于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2975.6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00.17万元,下降11.85%,主要是2024年财政预算压减,收入减少及2024年疫情防控经费无;车辆更新采购经费等预算未安排,由财政统一安排政府采购经费。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75.64万元,占10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 (三)关于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9.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1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67.06万元,占29.14%;日常公用支出47.54万元,占1.6%;项目支出2061.04万元,占69.26%;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75.6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975.6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9.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15万元。 (五)关于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75.6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46.52万元,下降10.43%,主要是2023年三月三工作经费、疫情防控经费指标划转及人员调动指标划转;车辆更新采购经费等预算未安排,由财政统一安排政府采购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9.09万元,占93.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12万元,占3.73%;卫生健康支出46.28万元,占1.56%;住房保障支出49.15万元,占1.6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63.0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人员工资、奖金、福利、社保费以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61.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中心后勤保障、安全保障、机关食堂运行经费、后勤综合楼运行经费、行政中心零星修缮款及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公务用车车辆运行费、中心工作经费、大型活动车辆租赁经费以及公车平台系统维护费等方面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445.0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的工资、编外人员的工资、社保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8.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日常开支及年底慰问金发放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8.3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4.2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9.6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6.6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行政人员及退休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9.1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关于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4.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7.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7.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31万元,下降15.0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由财政统留管理,经批准同意部门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31万元,下降16.30%。主要用于县委县政府各项公务接待的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相关部门压减公务接待预算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3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6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为购置税等附加费用预算,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由财政统一另行安排车辆政府采购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为购置税等附加费用预算,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由财政统一另行安排车辆政府采购经费;自公车改革以后,产生的车辆运行维护等费用在其他交通费中核算,未纳入三公经费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5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12万元,下降13.03%,主要是上级财政相关部门压减人均预算。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为下属事业单位。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0.4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6.2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4.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95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061.0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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