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雁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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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XX局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雁溪乡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雁溪乡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雁溪乡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雁溪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雁溪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雁溪乡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雁溪乡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雁溪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雁溪乡部门(单位)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雁溪乡人民政府是雁溪乡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在县人民政府 和乡党委的领导下,雁溪乡人民政府承担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建设和管理行政事务的职 能,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根据《地方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乡人民政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依 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结合本乡实际研究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 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 作;执行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对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 工作。 2、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建设。制定实施本乡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 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 经济体系的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 生产经营自主权,引导农村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基础设 施建设、农业生产和综合开发,引导劳动力就业加强技能培训;负责对村级财务进行指导、监督 和管理,完善三资管理体系,规范村级资金的使用;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 3、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公益事业,增加公共产品,提供信息服务和社会救济、求助; 做好农村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控制人口增 长,提高人口素质;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完善 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卫生、体育、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生 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和农业、林业、水利的技术推广等服务工作;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鼓励和扶持社会力 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4、加强社会管理职能。制定实施本乡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 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保护国有财产、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协助相关部 门做好村道路、河道运输、消防、危险化学物品、矿山和电网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抓好本行政 区域内的事故抢救、善后和调查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配合上级 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乡镇财 政、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区域性、突 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 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5、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雁溪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雁溪乡人民政府预算。 二、2024年雁溪乡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雁溪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雁溪乡2024年收支总预算1138.4万元。 (二)关于雁溪乡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雁溪乡2024年收入预算113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77.77万元,下降46.2%,主要是预算项目的压减。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2.94万元,占61%;政府性基金收入455.46万元,占40.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7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8万元、农林水支出80.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79万元、其他支出455.4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85万元,占42.6%;日常公用支出29.61万元,占2.6%;项目支出623.79万元,占54.79%。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雁溪乡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雁溪乡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8.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82.94万元、政府性基金455.4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7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8万元、农林水支出80.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79万元、其他支出455.46万元。 (五)关于雁溪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雁溪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2.9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02.56万元,下降46.87%,主要是预算项目压减。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28万元,占62.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2万元,占9.64%;卫生健康支出33.76万元,占4.9%;节能环保支出38万元,占5.56%;农林水支出80.28万元,占11.75%;住房保障支出38.79万元,占5.6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3.7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及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开展经费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6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及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开展经费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6.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和对其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56.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和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和对其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2.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日常开支及年底慰问金发放等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5.31万元,主要用于事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6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事业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9.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1) 自然生态保护(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38万元,主要用于雁溪乡生活垃圾处置的支出。 (12)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80.28万元,在职和离任村级报账员补助、 民兵连长补助、村干部基本报酬、党龄达到50周年农村(社区)党员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8.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雁溪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雁溪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4.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29.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雁溪乡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雁溪乡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55.4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375.22万元,下降45.17%,主要是当年政府基金项目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455.46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455.46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农业园区项目资金等。
(八)关于雁溪乡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雁溪乡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雁溪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雁溪乡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万元,增长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接待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三公经费未列入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设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设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4年雁溪乡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1万元,增长3.53%,主要是人员增多。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雁溪乡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雁溪乡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车辆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或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雁溪乡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5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138.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群众团体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 其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反映提供一般公共安全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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