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部门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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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科学技术协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科学技术协会部门(单位)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 2、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网络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3、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社会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和有关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4、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 5、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学论证,提出政策建议,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任务。 6、推广先进技术,开展技术咨询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7、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来。 8、对所属团体和乡镇(街道)科协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促进与其它团体的联系和合作。 9、兴办符合科协宗旨的公益事业。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部门预算只有本级预算。 二、2024年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271.48万元。 (二)关于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收入预算271.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7.67万元,下降28.4%,主要是专项经费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48元,占100%。 (三)关于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22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7.19万元,占57.9%;日常公用支出8.98万元,占3.31%;项目支出105.32万元,占38.79%。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1.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71.48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271.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4万元。 (五)关于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1.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3.07万元,下降13.69%,主要是专项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221.8万元,占8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6万元,占9.64%;卫生健康支出11.89万元,占4.38%;住房保障支出11.64万元,占4.2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机构运行(项)116.48万元:主要用于科普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65.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学术交流活动(项)8万元:主要用于老科协活动经费和开办费。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技馆站(项)3.5万元:主要用于青少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28.52万元:主要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人才培育、科普场馆建设、示范补助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5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退休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8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六)关于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1.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7.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8.98万元,主要包括:电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8.5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8.5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科协和兄弟县市科协调研、科普活动、农函大培训、各类竞赛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科学技术协会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9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1万元,下降16.77%,主要是预算控制和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科学技术协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景宁县科学技术协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12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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