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375D/2024-800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3-11
发布单位: 司法局 有效性:

2023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2024-03-11 11:39 信息来源: 办公室(政治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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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根据《法律援助法》《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财行〔2020〕21号)《景宁畲族自治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及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情况
      法律援助经费使用范围及数额:1、律师或法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办案补贴为55.331万元;2、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的补贴为5.595万元;3、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费用为4.85万元;4.其他费用(案件质量评估、宣传培训)为1.88万元,实际共计支出67.656万元。

二、案件办理情况
     2023年,景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共解答来访、来电咨询3000余人次,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64件,其中民事301件、刑事161件、行政2件,律师提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259件。
      三、案件质量考核情况
      根据2023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工作要求,县法律援助中心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民生实事项目,2023年法律援助市域内通办案件18件,县级抽查18件,实现县域内通办案件抽查率100%。县级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抽查,抽取法律援助案件150余件,依据《浙江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评分标准(试行)》《浙江省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评分标准(试行)》开展自我评查。评查结果:经综合评定,我县150件案件卷宗,合格150件,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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