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重度失能人员名单公示(2024年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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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失能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丽医保发〔2023〕10 号)等规定,现将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第二批失能等级评定结果为重度失能的申请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2月28日止。 公示期间,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服务中心或景宁畲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举报和投诉。 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举报投诉电话: 1.“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服务中心:0578-2070333 2. 景宁畲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0578-5621776
景宁畲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 重度失能人员名单 (2024年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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