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重度失能人员名单公示(2024年第二批)

2024-02-26 16:25 信息来源: 县医保局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根据《丽水市“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失能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丽医保发〔2023〕10 号)等规定现将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第二批失能等级评定结果为重度失能的申请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2月28日止。

    公示期间,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服务中心或景宁畲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举报和投诉。

    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举报投诉电话:

    1.“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服务中心:0578-2070333

    2. 景宁畲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0578-5621776

 

 

景宁畲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

重度失能人员名单

2024第二批

序号

所属区域

街道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评估等级

1

景宁畲族自治县

鹤溪街道

王碎眉

330328********064X

重度失能Ⅱ级

2

景宁畲族自治县

沙湾镇

周大宏

332529********4910

重度失能Ⅱ级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