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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29002666244H/2024-814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2-23
发布单位: 县财政局 有效性:

【投诉处理决定】行政处理决定书

2024-02-23 08:51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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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乐清市铭航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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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人:景宁畲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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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人: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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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供应商:浙江远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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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乐清市铭航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对景宁畲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整体迁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项目编号:ZJZC〔2023〕033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投诉材料经补正后,于2023年12月2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2月21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乐清市铭航厨房设备有限公司诉称:投诉事项1:因为我司对此次项目提出质疑,质疑广东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并无获取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证书与报告,代理公司回复已对“浙江远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进行核实,提供相关电磁产品的生产企业为“广东鼎龙厨具有限公司”质疑回复为:中标人工作人员出现笔误,与供货商核实确认,响应供应商为“广东鼎龙厨具有限公司”同时检测报告、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均为“广东鼎龙厨具有限公司”。经我司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广东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鼎龙厨具有限公司”两家都并未有GB4706.1-2005、GB4706.52-2008.出具的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故该中标人的招标文件应为无效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拉入黑名单。其次投标人承诺均为“无偏离”,评审专家认为此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打满分。与评审标准中“★”的产品技术要求有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相违背。本次评审专家打分如此随意,根本没有仔细核对每一项产品认证要求与检测要求,未客观,用心地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职务,认真对待每一位投标单位。

事实与依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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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投诉事项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将其作为资格条件,招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有“▲”符号均属于“实质性条款”。中标人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清单填写(填写不完整,产品漏项高达71项属于重太偏离),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无放的,资格审查应当不予通过。故该中标人的招标文件应为无效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

事实依据2:代理回复内容及招标文件需求等如下:

1、代理回复内容:质疑事项2回复如下:你单位反映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存在供货方不符合要求,评审专家认为提供资料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此项质疑不成立。

2、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需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7.ccgp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2.9“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产品;1.2.10标有“▲”符号均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1.2.11标有“★”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作为判断同品牌产品的依据;1.2.12“电子投标文件”系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2.13“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1.3供应商应具备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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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漏项明细

景宁畲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整体迁建工程一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缺漏项明细1F01.冷冻库、1G01.冷藏库、1K07.蒸熏间烟罩、1N08.洗地龙头、2C07.洗地龙头、3A13.洗地龙头、3D09.洗地龙头、3F07.洗地龙头、1Q03.挂墙洗手液、2A03.挂墙洗手液、3B03.挂墙洗手液、1S05.变频器、1S07控制箱、2C13,控制箱(烹饪间)、3J04.控制箱(烹饪间)、3E05.单头蒸炉、1.自动感应取筷机、2.自动感应取勺机。3.六格快餐盘、4.双层不锈钢面碗、5.双层不锈钢饭碗、6.密胺筷子、7密胺汤匙、8.食品夹、9.油瓶、10.调味罐、11.汤勺、13.五羊铲、14.全钢油漏、15.双网密油格、16.加厚油缸、17.加厚调料缸、18.八格带盖调味盒、19不锈钢水勺、20.塑胶菜板、21.多功能剪刀、22.不锈钢脸盆、24.1/2份数盘带盖、25.台式电子秤、27.加厚调料缸、28.加厚调料缸、29.加厚调料缸、30.脚踏式垃圾桶、31.不锈钢面盆、32.长柄大炒铲、33.12两钢柄炒勺、34.木柄罩篱、35.抛光全柄壳、36.长柄水壳、37.漏铲、38.木柄料理铲、39.海鲜钳、40.长柄铲、41.十八子片刀、42.十八子文武刀、43.十八子厨刀、44.猪肉砍刀、45.双狮桑刀、46.平底不粘煎盘、47.深方盘、49、防爆压力锅、50.防爆压力锅、51.防爆压力锅、52.不锈钢汤桶、53.不锈钢汤桶、54.不锈钢汤桶、55.大白桶、56.阻燃垃圾桶、57.地刷、58.电子温度计、59.长筷子。法律依据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投诉事项3:生产消毒相关所有产品的制造企业,必须具备消毒产品生产卫生许可证后进行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公示。经我司对此次中标单位“浙江远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网上查询此公司不具备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中标结果应为无效。代理质疑回复内容:3、质疑事项2回复如下:本项目中采购的消毒房,属于现场勘查测量、搭建、组装,配备消毒、温度、时间、报警等所需配件组成,达到消毒厨房餐具之目的,具备操作安全性,符合本项目中消毒房技术参数要求。且消毒房非单项消毒成品,供应商承诺消毒房符合招标要求。关于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类别中并没有消毒房相关要求,故不存在《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此项质疑不成立。举例:按代理公司回复消毒房属于组装件,可允许三无产品推向市场进行销售不用执行国家强制标准法,无需获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试问把消毒柜整机拆了再进行到现场去拼装是否也不需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事实依据3: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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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景宁畲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的景宁畲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整体迁建工程一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六门更衣柜、单星洗手池、四层平板货架、双星水池、移门工作台、平板车、双星水池、单星大水池、残菜台带车、双层工作台带靠背、单星杀鱼台、拖把池带挂杆、单星水池柜、调料台、烹饪间油烟净化一体机、大米架、定制米仓、双层工作台、木案面工作台、面粉车、食品添加剂专用柜、饼盘推车、排汽罩、餐盘车、消毒车、置桶架、三层送餐车、10格保温台、暖饭车、移门工作台、单星水池开门柜、4格保温台、保温展示柜连底座、碗柜、四层栅格货架、不锈钢排烟烟管、不锈钢烟罩装饰板、单星水池、风机/净化器固定铁架、风机固定铁架、双星洗手池、消毒房、四格带锁刀箱、刀叉框、锅盘连架、不锈钢洗米罗、多用途服务车,属于工业(制造业);制造商为浙江远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_52人, 营业收入为9586.13万元,资产总额为13476.1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感应式水龙头,属于工业(制造业):制造商为温州市核苹卫浴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 1316.14 万元。法律依据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第二条在国内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分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申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以下简称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个生产场所一证,一个集团或公司拥有多个生产场所的,应分别申请卫生许可证。第十九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内容从事生产活动,只限于在许可范围内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经核准的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生产工艺、生产车间布局。取得卫生许可证后,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发生改变的,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变更申请,按照本规定第五条提交材料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八条进行审查核实。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依法处理本次项目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没有做到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取消终止中标结果对本项目重新发布,依法对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违规操作进行处罚,请相关政府部门依法维护国家采购法则的公平、公正、公开,行为的合法合规,支持我公司的合理请求!如对投诉的答复不满意,我公司将进一步向国家相关监督部门与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国家采购法的公平、公正、公开。投诉人乐清市铭航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了自己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质疑函、质疑回复函等证据。  

被投诉人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经查询“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广州鼎龙厨具有限公司的产品安全认证证书,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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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未发现存在《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存在的情况。2)乐清市铭航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第26-97页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承诺均为“无偏离”;招标文件第69页第八项第10条“技术参数所要求的证书、检测报告及授权书,投标人投标时应根据所投货物实际情况逐条如实响应。交货时采购人会根据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验收。如发现响应与实际供货不一致的情况,以虚假应标处理,合同终止,中标供应商须承担由虚假应标引起的责任,并上报采购监管部门”;根据评分办法第6项“产品的技术条款偏离”:根据上述要求评分满分。

该公司所谓的缺项指的是检测报告、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投标时没有提供。而事实上是该公司没有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我们招标文件中明确注明技术参数中要求的相关检测报告,中标(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前将原件递交采购人审核.不能提供(提供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不提供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因此,评委专家根据文件要求进行打分,客观公正。2、投诉事项2回复如下:乐清市铭航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反映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存在供货方不符合要求,评审专家认为提供资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诉事项3回复如下:由于职高迁建工程的食堂处于在建状态,本项目中采购的消毒房,属于现场勘查测量、设计、搭建、组装,消毒房配备的消毒、温度、时间、报警等所需消毒产品,达到消毒厨房餐具之目的,具备操作安全性,符合本项目中消毒房技术参数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66页要求“技术参数中要求的相关检测报告,中标(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前将原件递交采购人审核,不能提供(提供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不提供视作放弃中标资格”;且消毒房非单项消毒产品,供应商承诺消毒房符合招标要求。关于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类别中并没有消毒房相关要求,故未发现存在《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相关消毒产品的证书、检测报告等在供货时提供给业主。被投诉人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广东鼎龙厨具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单头大锅电磁炉的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景宁畲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辩称内容与被投诉人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的辩称内容一致。

相关供应商浙江远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述称:针对投诉事项1回复:经核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广东鼎龙厨具有限公司”确定具有GB4706.1-2005、GB4706.52-2008出具的产品安全认证证书,贵公司此项投诉不成立。针对投诉事项2回复: 本次景宁畲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整体迁建工程一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包括贵司在内的13家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间截止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递交的资格响应文件均按照采购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要求填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包括贵司在内的13家投标单位的资格响应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均不属于“采购文件”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七)投标无效的情形”的任一情形。因此,包括贵司在内的13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都为有效投标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环节。法律依据: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经审查,认为质疑事顼缺乏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的,被质疑人应书面答复质疑人质疑不成立并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经审查,浙江远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招投标文件的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存在无效情形。贵公司反映的漏项内容中属于配套配件,是在采购产品时配套使用,无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反映,不影响实质性内容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予以通过。针对投诉事项3回复:经核查,消毒房并非单项消毒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中,消毒产品生产类别中已明确没有消毒房相关要求,至于中标人消毒房以什么方式或什么配件达到消毒之标准,按招标文件货物清单中满足消毒房技术参数要求即可,如配件需要出示消毒许可证,中标人应提供相应的配件制造商的消毒许可证。故此项质疑不成立。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目录清单:

消毒产品生产类别的分类:1.消毒剂:粉剂消毒剂、片剂消毒剂、颗粒剂消毒剂、液体消毒剂、喷雾剂消毒剂、凝胶消毒剂。2.卫生用品:卫生巾、卫生护垫;卫生栓(内置棉条);尿裤;尿布(垫、纸);隔尿垫;湿巾、卫生湿巾;抗(抑)菌制剂(液体、膏体、片剂、粉剂、颗粒剂、凝胶、贴剂等);纸巾(纸;卫生棉(棒、签、球);化妆棉(纸、巾);手(指)套;纸质餐饮具。3.消毒器械:压力蒸汽灭菌器、环氧乙烷灭菌器、戊二醛灭菌柜、等离子体灭菌器、臭氧消毒柜、电热消毒柜、静电空气消毒机、紫外线杀菌灯、紫外线消毒器、甲醛消毒器、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次氯酸钠发生器、二氧化氯发生器、臭氧发生器、臭氧水发生器、生物指示物、包装物。被投诉人提供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告服务平台关于广东鼎龙厨具有限公司的查询证书截图、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ZJZC[2023]033号),2023年09月19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3年11月08日发布更正公告,2023年11月23日9:00开标,共有浙江远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永康市盛大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浙江立翔厨电科技有限公司、乐清市铭航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等13家供应商投标,次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浙江远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质疑函,2023年12月6日进行了质疑回复,目前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投标供应商浙江远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上传的投标文件,名称:《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该文件第331-332页、第341-342页的检测报告显示生产单位、受检单位均为广东鼎龙厨具有限公司,并不是广东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该文件第339页的产品安全认证证书,证书编号:ZRC20P030076R0S,系广东鼎龙厨具有限公司的,产品名称及单元为:单头大锅电磁炉。在投诉处理阶段,本机关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该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有效。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中的采购清单1J05★电磁双头大锅灶作为关键核心产品,其产品说明第13点明确:提供所投产品依照GB4706.1-2005、GB4706.52-2008出具的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本机关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未查询到双头电磁大锅炉的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四、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显示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与第三章1.4.1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中存在歧义。

五、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2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第三章招标文件中6.2.2条款▲资格审查:全部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该条款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经查 ,浙江远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永康市盛大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浙江立翔厨电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只有9家供应商是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六、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对全自动压面机设置了三麦、旭众、能安达三个推荐品牌,有一定的指向性,设置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的规定。

七、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1.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

本机关认为:

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可分为3个问题:问题1、投标文件足以证明供应商系广东鼎龙厨具有限公司并不是广东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该投诉事项不成立。问题2、★电磁单头大锅灶,该产品制造商系广东鼎龙厨具有限公司,且具有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投诉事项不成立。问题3、★电磁双头大锅灶,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未查询到该公司关于双头电磁大锅炉的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投诉事项成立。综上,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2:本项目在招标公告就已明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第三章招标文件中6.2.2条款▲资格审查:全部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浙江远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确实存在缺项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据此,投诉事项2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

投诉事项3:投诉人提供的法律依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该规定已被《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修改。根据《消毒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第十九条 消毒产品的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对生产的消毒产品应当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出厂。第二十条 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鉴于消毒房并不是单项消毒产品,根据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目录清单:对消毒房没有相关要求。据此,投诉事项3,不成立。

综上,投诉人乐清市铭航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整体迁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项目编号:ZJZC〔2023〕033号(以下简称本项目)成交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

另,本机关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内容,以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存在歧义,影响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采购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丽水市辖区内任一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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