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2023年度稳进提质政策“提振原有规上企业发展信心”奖励名单的公示(第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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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进一步巩固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景政发〔2023〕2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有关部门审查、复查,确定浙江华企正邦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景宁县富利达木制工艺品有限公司、浙江景宁县白鹤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景宁畲族自治县宏强竹制品有限公司、浙江创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符合实施方案中第三方面第7条“提振原有规上企业发展信心”奖励条件,依据政策奖励资金15万元,共计120万元。现将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2月19日至2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26日 前通过电话、信函及来访等方式向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反映。
联系人:黄子洋;联系电话:0578-5081152。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复兴西路28号。
附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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