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大均乡大均村历史文化古街区业态扶持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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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大均乡大均村历史文化古街区业态的活态保护,丰富古街畲族特色产品,营造民族文化氛围浓厚、商贸繁华景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护优先、活态传承、政府引导、尊重市场、强化管理”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有效促进历史文化古街区业态有机更新与可持续发展,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原真的古韵风貌,激发古街经济活力,努力打造传统商贸与传统文化相融,具有浓郁地域文化特色的历史古街区,使其成为彰显畲族独特魅力、传承历史文化内涵、吸引游客凝聚人气、提升畲乡之窗品位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平台。 二、适用范围 (一)政策扶持区域范围 1.大均村古街沿街范围:科协路与古街交叉路口开始至镇龙桥头; 2.科协路沿街范围:乡政府至科协路与古街交叉路口。 (二)政策扶持业态范围 1.列入景宁县非遗名录的传统业态,畲乡特色小吃、特色农产品,农家乐、民宿和中医药业态; 2.畲族传统手工艺及文创业态。 三、扶持对象要求 (一)经营场所要求 有固定营业场所,且符合房屋结构安全及消防等经营要求。同一经营场所内从事多种业态或拥有多个经营业主的只享受一次政策扶持; (二)经营时间要求 经营业主必须在区域范围内连续经营3个月以上且有长期经营意向; (三)合法经营要求 经营业主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证件; (四)传统风貌要求 经营场所的外立面、门头、标识标牌等必须符合古街区的传统风貌要求(指符合大均乡城乡风貌样板区和传统古村落建设要求),商铺合理设置展销架(柜),保持整洁卫生有序。 四、扶持措施 (一)宣传推广 1.通过乡微信公众号、网站、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对商户进行宣传推广,提高知名度; 2.策划组织线上线下结合的特色活动,如“古街文化节”、“手工艺品展销会”等,吸引游客,为商户提供展示平台; 3.推荐优秀商户参加各地展销活动。 (二)定制招牌 1.设计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统一门头招牌样式,确保古街整体风格的协调与统一; 2.为符合条件的商户免费定制门头招牌; 3.商户需按照设计方案要求,提供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三)提供技能培训与咨询服务 1.邀请专家团队,为古街商户提供免费的技能培训,如网络营销、产品创新、服务提升等,帮助商户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营销技巧和产品创新能力; 2.举办古街商贸交流研讨会,分享成功案例,促进商户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环境与设施改善 1.公共区域维护:对古街的公共区域进行美化、绿化和亮化,对沿街摊贩进行集中规范管理,提升古街的整体形象和游客的体验感; 2.基础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古街的基础设施,如电力、照明、道路、垃圾收集和给排水系统等,确保古街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五、扶持办理程序 (一)申报 由商户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营业证件、行业许可证、房产权属证明(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或租赁协议)等相关材料至大均乡人民政府; (二)审核 由大均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 (三)公示 对符合扶持条件的对象,在大均乡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7日,无异议后落实。 六、其他事项 (一)经营业主在享受扶持政策后,不得擅自改换装修店面造成破坏传统风貌; (二)对于骗取或套取扶持资源的商户,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大均乡人民政府所有。
大均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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