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2025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许可审批方案

2024-12-12 11:32 信息来源: 景宁畲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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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2025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许可审批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市场秩序,促进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经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1〕2号)制定本方案。

一、规划布点情况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结合景宁县城区限制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要求,《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1〕2号)公布的禁放区域内不再布点。

二、许可经营时限

本次许可烟花爆竹短期零售点经营期限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2月12日止。长期零售店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上时间为准。

三、审批许可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接受各乡镇、街道烟花爆竹零售点(店)申请材料。2024年12月15日开始,县应急局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

报名及提交资料地点:通过浙江政务网进行网上申报,申请表可在浙江政务网下载。纸质材料交至景宁县应急管理局(新田路15号)3楼310。

四、审批许可流程及条件

1、申办条件

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县域长期零售店实行专柜销售的,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5)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的相关要求。

2、申办须提供的书面资料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收件材料详见附件二,县应急管理局应将办证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方。

主要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合格证的,按要求的资料提交受理,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进行审查。主要负责人未持有安全培训合格证,按其余要求的资料提交受理,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进行审查。符合发证条件的,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3、核发经营许可证

(1)各乡镇(街道)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规划布点数量见附表一。

(2)各区域符合条件者申办家数超过规划布点数量的,采取公开摇号方式,摇号过程由县公证处参与现场监督、公证,经摇号确定的经营者予以许可发证。具体细则如下:

①各区域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确定方式为:按受理的先后顺序确定摇号顺序,再按照首次摇出的顺序进行摇号后确定经营者。

②现场审查时发现其他条件符合,但申办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之间安全距离不符合的,先当场对不符合间距的申办者间进行抽签确定最终参与者。

4、其他要求

(1)凡经县相关部门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要签订承诺书,承诺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和依法经营,不得违规摆摊设点,做到合法经营;

(2)经营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场所,严禁一证多点、异地销售、超量储存,不得从非法渠道进货,不得降低安全条件,烟花爆竹销售采取实名登记制,经营单位应如实登记买方的相关信息以备检查。应急、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消防、乡镇(街道)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单位不得买卖、转让、出租、出借、冒用或伪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一经发现,县应急管理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实行烟花爆竹配送制度。全县烟花爆竹必须由批发经营单位统一配送到销售经营单位,各经营单位不得自行运输,坚决杜绝使用客运车辆和无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烟花爆竹。

附件一

乡镇、街道名称

各乡镇街道规划布点数量

红星街道

3家

鹤溪街道

4家

澄照乡

2家

东坑镇

2家

鸬鹚乡

1家

毛垟乡

1家

沙湾镇

1家

标溪乡

1家

梧桐乡

1家

雁溪乡

1家

大漈乡

1家

九龙乡

1家

英川镇

1家

景南乡

2家

合计

22

附件二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收件材料

序 号

材   料   名   称

数量

备注

1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1

申报单位提交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

申报单位提交

3

经营场所周边安全条件及店内布置说明(示意图或实测图)

1

申报单位提交

4

主要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1

申报单位提交

5

烟花爆竹零售点承诺书

1

申报单位提交

6

经营场所租赁协议、产权证明

1

申报单位提交

7

安全管理目录

1

申报单位提交

8

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明)

1

申报单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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