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MB0U988347/2024-844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市监〔2024〕29号 公开日期: 2024-11-11
发布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性:
关于对景宁畲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第2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4-12-10 14:31:34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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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关于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在项目审批中的应用。

答复意见:

季必华代表:

您等提出的关于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在项目审批中的应用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公安厅根据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于2020年年初在宁波试点开展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工作。在此基础上,共同发布《关于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应用的通知》,通过部门合力打通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电子印章平台、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等,形成数据闭环,构建了全省统一的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制作、发放、使用服务体系。新设企业在生成电子营业执照的同时,按照统一标准,同步生成含有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密钥和印章印模图形的一套四枚电子印章(含单位专用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并绑定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免费发放。申请人完成企业设立登记后,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同步申领、管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印章。依据2022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已保障电子证照使用效力。

近年来,我局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使用,已完成16983户市场经营主体(包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专社)电子营业执照下载,下载率为86.71%。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制作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下载流程示意图,方便企业和群众全面了解电子印章,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智能化服务体验,助推营商环境稳步提升,让更多市场经营主体享受到改革的红利和服务的便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答复时间: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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