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MB0L08263D/2024-840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综执〔2024〕38号 成文日期: 2024-10-28
规范性文件编号: KJND56-2024-0001 有效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4-11-11 15:48 信息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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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浙政办发函〔2023〕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与发展的需要,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我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全面定期清理,其中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1)。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1:景宁畲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废止(含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景宁畲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28日

抄送:县司法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印发


附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废止(含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部门文件名称文号理由
1景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景综执〔2023〕59号2024年8月1日,新《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景人大常〔2024〕15 号)实施,原文件废止。


文件下载:景宁畲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4/11/11/art_1229437988_2535434.html

意见征求与反馈: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6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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