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375D/2024-837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司〔2024〕17 号 成文日期: 2024-10-22
规范性文件编号: KJND11-2024-0001 有效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4-10-25 16:08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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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 号)要求,县司法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与发展的需要,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司法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现予公布。

本文件自2024年11月24日起实施。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10月24日印发


附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景宁畲族自治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景司〔2020〕25号)


文件下载: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https://www.jingning.gov.cn/art/2024/10/25/art_1229437988_2532196.html

意见征求和反馈: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6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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