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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景宁县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第三批)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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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确保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现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4)7号)文件精神,对我县梅歧乡、鸬鹚乡等乡镇街道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拟发放清册(详见附表)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对公示的内容,特别是农户个人信息、补偿面积、补偿资金、权属等进行认真核对。 本年度省级以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补偿标准为:38元/亩。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反馈。 联系人:陈郑璐 电话:5084728 附表:
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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