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MB0U988347/2024-8357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市监〔2024〕26号 成文日期: 2024-10-14
发布单位: 市场监管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景宁县地方技术性规范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4-10-14 11:47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分享到:

为推进我县标准化战略的全面实施,引导各行业各领域充分发挥标准规范引领作用,构建独具景宁特色的共同富裕标准体系,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征集2024年景宁县地方技术性规范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需要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规范的特殊技术要求。

(二)为满足本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统一规范的特殊技术要求。


二、征集导向

(一)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在领域内取得一定成效或形成特色亮点,同时可在全县范围内普遍适用的标准。

(二)进一步发挥景宁地方特色和优势,制订市场需求迫切、亟需全县统一规范的技术性规范;修订已发布实施一段时间现亟需改进提升的技术性规范。

(三)没有相应的国家、行业、省地方标准,或已有国家、行业、省地方标准,但需制订严于已有国家、行业、省地方标准的县地方技术性规范。


三、重点领域

(一)围绕绿色发展,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地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等领域地方技术性规范制(修)订,助推生态经济发展。

(二)围绕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开展新型城镇化、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医疗、养老、教育、就业、文化、社会救助)等领域地方技术性规范制(修)订,助推县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智慧农业、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数字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特色产业、乡村建设及评价、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领域地方技术性规范制(修)订,助推乡村振兴建设。


四、征集流程

(一)单位(公民)自愿申报。单位(公民)自愿申报,并填写《景宁县地方技术性规范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附件1)、建议立项县地方技术性规范草案文本(按 GB/T 1.1 编写要求排版)、《景宁县地方技术性规范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汇总表》(附件2)等材料。

(二)县级行业部门统一审核推荐。有关单位(公民)根据需要向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县地方技术规范制修(订)立项建议,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版2份);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收集并对项目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核,合并重复和类似项目,择优推荐拟立项项目,汇总后将相关材料(附件 1、附件 2、县地方技术规范文本草案)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县市场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论证,协调一致。建议提出单位(公民)填报前应充分调查研究,广泛收集资料,对提出立项建议的项目必要性、科学性、先进性深入论证;通过相关网站查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市)地方标准、团体标准,避免与现行有效标准交叉重复(查询网站及网址见附件3);应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并主动与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沟通。

项目下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名称、起草单位和进度安排等;因客观情况变化需要变更的,需向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报县市场监管局进行调整。

(二)分类指导,探索创新。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继续深化“管行业、管标准”的责任意识;指派专人做好本部门项目建议征集的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和报送等工作。


受理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08 日,逾期无上报的视为无立项需求。联系人:何华军   电话:5622798。

附件:1.景宁县地方技术性规范制(修)订项目建议书附件1:景宁县地方技术性规范制(修)订项目建议书.docx

2.2024年景宁县地方技术性规范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汇总表附件2:2024年景宁县地方技术性规范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汇总表.xlsx

3.相关标准查询网站及网址附件3:相关标准查询网站及网址.doc

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 10 月 14 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