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75398928X0/2024-748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文广旅体〔2024〕5号 成文日期: 2024-01-19
发布单位: 文广旅体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景宁县“百村闹春·乡村春晚”系列活动的通知

2024-01-30 10:14 信息来源:县文广旅体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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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提升文化活动群众参与度,丰富基层群众节日文化生活,进一步增强农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我县定于2024年1月24日至2月24日期间组织开展2024年景宁县“百村闹春·乡村春晚”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月24日-2月24日

二、活动地点

全县各村、社区

三、活动名称

百村闹春·乡村春晚

四、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景宁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各乡镇、街道文化站

五、活动内容

(一)各乡镇、街道指导本地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开展村民自编自导、自演自赏的“乡村春晚”,依托农村文化礼堂、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基层文化阵地,挖掘乡土文化资源,融合传统文化、民俗展示、非遗展演、文艺演出和乡村旅游等。

(二)活动结束后,县文广旅体局按照综合性晚会一场3000的标准进行补助,若有菇民戏、木偶戏、舞狮等专场费用只补助1000元,其中红星街道“岗石春晚”被纳入丽水市十佳春晚之一,将补助5000元。

(三)请各乡镇街道在1月24日前将开展的乡村春晚报送至文旅局文化和旅游推广科陈露(18357853912)处。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把“乡村春晚”作为培育乡风文明、营造节日氛围、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认真发动,广泛组织。在坚持群众自发自愿基础上,鼓励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演出,鼓励企事业单位与乡村、社区、小区联办春节文化活动。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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