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公安局收费目录公示清单

2023-09-04 11:52 信息来源: 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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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文号备注
1户口簿工本费5元/本浙价发(1994)98号,价费字(1992)240号,浙财综字(2006)114号,丽政发(2008)93号限于丢失、损坏、补办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换领、换发20元/证,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40元/证,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10元/证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综(2004)8号,浙价费(2004)64号,财综(2007)34号首次申领免收
3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1)因私护照120元/本,丢失补发120元/本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19)914号
(2)往来港澳通行证(含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19)914号
(3)前往港澳通行证40元/证发改价格〔2017〕1186号
(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6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次,多次签注80元/件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5)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40元/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工本费200元/证,补发200元/证。

发改价格[2011]1389号   

发改价格[2004]334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6)台湾同胞定居证8元/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7)1186号
4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工本费20元/证浙价费(2017)21号限于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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