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113M/2023-772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9-01
发布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 上半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3-09-01 15:43 信息来源: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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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规模养殖场(户):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13号)、《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景农发〔2022〕104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农〔2022〕81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浙财农〔2023〕34号)等文件精神,对2023年上半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进行年度结算。“先打后补”实施主体在“浙江省数字畜牧应用系统”上提交疫苗补助申请,经各乡镇(街道)管理员初核,县农业农村局管理员复核,县财政局管理员审核,我县2022年12月-2023年6月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共计3.61786万元。现将补助经费拨付,资金来源为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经费。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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