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新招聘教师试用期第一阶段培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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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校: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师〔2016〕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新招聘录用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试用期第一阶段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8月18-21日 二、培训地点:民族小学致远楼二楼报告厅 三、培训对象:2023年新招聘教师 四、培训课程安排
五、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的新聘教师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8点20前到民族小学致远楼二楼报告厅报到。 2.请每位教师按时参加培训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未参加培训者不予转正,不能参加今后教师职称评定。 3. 培训期间,请大家注意往返交通安全。 4.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5.其他有关事项请联系培训班班主任研训中心林芬芬老师。 六、费用 讲课费、参训人员培训期间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统一由研训中心支付。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2023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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