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113M/2023-767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农发〔2023〕191号 成文日期: 2023-08-09
发布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
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第一批
畜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2023-08-09 10:54 信息来源: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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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溪街道办事处、大均乡、澄照乡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16号)等文件精神,经调查推荐、审核公示、择优立项,现将2023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第一批畜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请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完成各项计划任务。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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