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113M/2023-767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农发〔2023〕174号 成文日期: 2023-08-09
发布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景宁县2021-2022年度通过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建设奖补资金的通知

2023-08-09 10:08 信息来源: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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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规模养殖场: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试点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50号)及《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农发〔2020〕123 号)等文件要求,我县景宁云顶家庭农场、景宁任卫家庭农场等6个规模养殖场符合“两化”试点建设标准并发文公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4号)及《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景宁县深化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 年)〉的通知》(景农发〔2023〕63 号)文件,现下达以奖代补资金合计1.98万元。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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