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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钱啦!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已经开始,赶紧上“浙里办”申领吧!

2023-08-18 16:59 信息来源:浙里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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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届和2024届毕业生注意啦!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已经开始,赶紧上“浙里办”!具体申领方式及要求,一起来了解下吧!

  •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公共服务

一、答疑解惑

问:2023年,哪些学生可以在浙江省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答:在毕业学年内(包括2023年和2024年毕业)的在浙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不限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孤儿;

3.持证残疾人;

4.在学期间已获得生源地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脱贫人口;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2023届毕业生在2022年已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2023年不能重复申请。如在浙江省外学校读书的,请咨询学校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


问:今年求职创业补贴什么时候可以进行申请?

答:2023年8月15日至9月15日。


问:求职创业补贴的补贴标准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3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问:两个学校联合培养的毕业生怎么申请?

答:按毕业证书发放的学校进行申请。


问:是否一定要实现就业创业?

答:无论是否已就业创业,只要不是定向培养毕业生,均可以申请。


二、申领步骤

(一)情形选择

打开“求职创业补贴申领”事项,认真阅读用户须知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情形选择。

(二)在线填表

根据表单提示填写个人信息。

在填写补贴申请信息时,注意查看“是否通过信息核对”字段,如该字段显示为“是”,则仅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无需提供其他材料。如该字段显示为“否”,则需提供相关材料(具体详见下文“所需材料”)。注意检查收款账户信息,补贴默认通过社保卡发放。

(三)提交申请

在上传材料及信息确认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成功提交。

温馨提示:如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点击“问题反馈请点击此处”进行反馈(包括文字描述及截图),并留下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将尽快联系答复。

三、所需材料

如在线填表时,“是否通过信息核对”显示“否”,需同时提交以下两类材料(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拍照);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需提供:

①低保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凭证;

②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低保证或低保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2)孤儿,需提供:

儿童福利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孤儿凭证。

(3)持证残疾人,需提供:

《残疾人证(卡)》或1—8级《残疾军人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

(4)在学期间已获得生源地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提供:

①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信用报告;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贷款人为申请人家长时须提供)。

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信用报告(学校统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名单的无需提供)。

(5)脱贫人口(原为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无需提供书面材料,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国家扶贫系统核验。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需提供:

①《低保边缘家庭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边缘凭证;

②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卡)》或1—8级《残疾军人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

③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低保边缘证或低保边缘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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