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MB1938885Q/2023-760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医保〔2023〕15号 公开日期: 2023-06-02
发布单位: 县医保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1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2023-07-03 15:43:23 信息来源: 县医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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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在农村涉外婚姻的家庭基本都是由于贫困等原因造成,才迫不得已选择与越南、缅甸等境外人员结婚。大部分的涉外家庭婚姻稳定,已生儿育女。但婚后由于其入境时手续不全,想回去办理又受经济条件等限制,因此带来了系列问题:由于涉外人员户口落实不了,无法缴纳和享受农村医疗合作保险、浙丽保、意外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其在生育、生病住院或意外事故治疗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必须全部由其家庭承担,使其家庭开支雪上加霜,导致返贫或严重致贫。因此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建议:政府对该问题引起关注和重视,解决涉外婚姻人员的社保问题,使其能与本地村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


答复意见:

雷聪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涉外婚姻人员的社保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对于非中国国籍的人员,可根据《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之规定,在其未到达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前,可以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待遇。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我局和县人力社保局将依规予以办理。

另外根据规定,涉外婚姻登记为市级以上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工作职能,县级民政部门没有涉外婚姻登记权限。为保障涉外婚姻人员权益,县民政局通过联合外办、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多方参与、在婚姻登记处建立外籍新娘工作联络站,由检察院牵头建立协作办理婚姻登记纠纷案件机制、开展专项监督等多样化举措,有力推进涉外婚姻登记排查工作。今年以来,已有效解决2名涉外女性婚姻登记问题并帮助纳入实有人口管理。同时,由外事办工作人员、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妇委会成员组成志愿服务小分队,对涉外婚姻登记、家庭矛盾等问题积极进行介入、调处,最大程度保障外籍妇女在域内的合法权益。联合县检察院结合“三八”国际妇女节和外籍妇女实际需求,以“流动普法”的形式,向县域内的外籍妇女发放《普法宣传彩页》,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并认真解答外籍妇女同志关于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等相关咨询。开展对外籍新娘的心理疏导、实用技能培训、政策法规宣传、家庭教育指导等,不断促进其家庭和睦,帮助外籍妇女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

县公安局多措并举保障外籍新娘合法权益。一是实施重点管理。按照对本地实有人口管理的工作要求,建立外籍新娘“一人一档”制度,详细登记家庭、配偶人员信息和结婚登记等基本情况。对外籍新娘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以全面掌握外籍新娘基本情况和动态,更好地为其提供服务。二是排查矛盾化解。由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牵头,建立外籍新娘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机制,驻片民警每季度对辖区的外籍新娘至少进行一次回访,及时发现、全面掌握涉外婚姻人员存在的社保问题情况,并列为重点关注人员,联合相关部门及时化解。三是狠抓普法宣传。定期开展涉外婚姻人员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实地走访、签证回访等措施,加强外籍新娘的签证管理。不定期进行家庭访谈,全面讲解涉外婚姻基本知识,提高外籍新娘对涉外婚姻的风险预防。

目前我县涉外婚姻人员可通过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后可选择同步参保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和长期护理责任保险,与本地居民享有同等的医保待遇。为进一步提高外籍新娘的参保率,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信息管理。我局将常态化开展参保信息清查比对工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校验比对长效机制,重点做好外籍新娘人群参保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涉外婚姻人员及时加强参保动员,更好地为其提供服务,实现外籍新娘群体应保尽保

二、加强部门联动。医保将与社保、民政、公安等部门建立协同共享机制,持续关注外籍新娘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切实保护外籍新娘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政策宣传。定期开展涉外婚姻人员医保参保和报销政策宣传,全面讲解医保和“浙丽保”基本知识,提高外籍新娘对医保参保的重视度和认可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颖聪(景宁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8-5626307        传真:0578-5887739

 

景宁畲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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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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