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3-06-28 15:41 信息来源: 景宁县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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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为更好发挥景宁县产业基金引领撬动作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景宁县产业发展,通过转变政府支持产业发展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景宁县发展重点领域,提升我县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安排部署,财政局景政发〔201517的《景宁畲族自治县产业发展基金运作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的基础上,学习借鉴浙江省建德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运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初步方案。并先后向发改局、经济商务科技局、经济合作交流中心、丽景园、景宁开发区等各部门和行业内机构征求意见,并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经多轮修改论证,最终形成了提交本次会议研究审议的管理办法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管理办法共分为十部分,第一章为总则,主要明确了产业基金遵循的相关文件规定,产业基金的定义、分类、规模、投资原则。第二章为管理架构和职责分工。第三章为投资模式和要求,包括不得从事业务、出资额限制、委托投资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员选择等。第四章为投资管理程序。第五章为费用和收益分配。第六章基金退出,明确了退出方式和提前退出条件及要求。第七章为绩效考核和风险防控,第八章尽职免责条款,第九章为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第十章为附则。

总则

县产业基金初期规模为10亿元,设立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国有资本杠杆作用。运作管理原则“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管理、防范风险”。产业基金投向分为政策类、效益类。政策类主要投资县内有发展潜力的项目或者高层次人才领衔科技型项目。效益类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目的,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择优投向有盈利能力强的项目。

县产业基金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出资。

产业基金包括母基金和子基金。子基金指由母基金作为出资方与其他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县产业基金科通过母基金直投,也可通过子基金投资。

管理架构和职责分工

产业基金的组织架构包括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母基金等。管理办法主体职责进行了明确。

管委会负责对母基金直投项目和子基金设立方案进行审定、决策。基金主管部门负责基金的日常沟通协调工作,定期向管委会报送基金的运作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行业(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准入把控和初审。母基金负责筛选合适的基金管理人或者合作方,定期出具项目头后管理报告及基金运作情况分析。

投资模式和要求

县产业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方式进行运作,对不得从事的业务作出规定。采取母基金直接投资模式的,县产业基金最高出资额原则上不超过母基金规模的20%,持股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公司2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特别重大项目经相关程序决策审定后可不受所设出资比例限制

产业基金一般应委托专业投资机构作为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运作和管理,管理办法并对遴选条件和程序进行了明确。

投资管理程序

产业基金母基金直和子基金出资管理程序原则上包含:项目征集、项目初审、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公示、投后管理等县产业基金母基金应当建立完善的投后管理制度,子基金应当依法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通过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明确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

产业基金母基金向子基金派出代表,对子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或向子基金派出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参与投资决策表决,但不参与子基金的日常管理。

费用和收益分配

产业基金按协议乡基金管理人支付委托管理费,管理费按照每年不超过2%投资金额的比例计提。

子基金中母基金与其他出资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母基金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子基金承担有限责任,但不得向其他出资人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不得承诺最低收益。

为激励基金管理人所做出的贡献,可根据贡献力量对基金管理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基金退出

产业基金存续期满或存续期内达到预期目标时,应当按照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条件退出,具体退出方式可采取上市退出、股份或份额回购、股份或份额转让、股票减持、清算等方式。章程或合伙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应聘请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出资权益进行评估,作为确定产业基金退出价格的依据。

县产业基金应在章程或协议中约定提前退出的情况。

绩效考核和风险防控

基金主管部门对基金管理的运作管理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续聘基金管理公司的重要依据。

产业基金合作设立的子基金应当委托中国境内有相关资质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

尽职免责条款

尽职免责坚持依法依规、分级负责,宽严相济、实事求是,服务大局、注重效果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

尽职免责情况实施遵照《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在创新实干中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景委办发【2017】60号)、《关于深化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细则》(景委办发〔2019〕15号)文件规定执行。

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

各子基金及管理人员应及时报送产业基金的投资运作、项目进展、股本变化、资金使用等情况基金年度工作报告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由母基金审核后报县财政局

母基金应督促基金管理机构、项目企业建立重大事项披露制度,定期提交项目运营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基

产业基金运作和管理中,被投企业如发生重大违约行为、经营异常、重大投资损失、陷入难以扭转困境、经营停顿等重大事项,基金管理应在发现后及时母基金报告,母基金报请基金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基金主管部门上报管委会进行决策。

三、文件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财预〔2020〕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1〕75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产业基金投资运作管理的指导意见》(浙财金〔2021〕42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四、适用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五、新旧政策对比

1、《管理办法》与《原办法》相比基金规模增大,资金来源更明确,《原办法》基金规模为3亿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专项拨款和引入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管理办法》基金初期规模为10亿元,资金来源由两类基金主管部门通过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出资等方式予以安排,能更好地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作用。(第6条)

2、在《原办法》的基础上《管理办法》对基金各级管理架构进行了完善,并对基金投资决策程序、专业投资机构、基金管理人的遴选要求等进一步予以细化,确保合作机构的能力与产业基金要求相匹配。(第8.9.10.11.12.1317.18.19.20条)

3、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化机构投资活力,《管理办法》在费用和收益分配中,针对投资项目增加了适当让利机制、绩效考核、风险防范和信息披露要求。

(第24.25.26.27.28.32.33.34.35.36.40.41.42.43条)

4、针对基金退出明确了退出及评估要求,在特定条件下,产业基金可选择提前退出以保障产业基金利益。(第29.30.31条

5、为了进一步加快产业基金投资运作,保护相关从业人员敢于担当、积极履职,营造改革创新、支持实干的良好氛围管理办法遵循投资客观规律,容忍正常的投资风险,增加了尽职免责条款。(第37.38.39)

综合来说,《管理办法》充分考虑了产业基金的引导性、扶持性和保值升值的要求,一方面产业基金针对效益类项目在管理办法中给予了市场化操作的灵活度,有利于产业基金做大做活做专业;另一方面通过投资管理模式和程序的设置来把控风险,以求投资和风险达到相对平衡。

六、解读机关:县财政局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自发文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八、政策咨询通道:

企业科室联系人:梅忠敏  电话:5086658


政策原文: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3/6/28/art_1229437985_2481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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