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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苗成长,绘就儿童幸福图景

2023-06-01 16:41 信息来源: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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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孩子们,每当我想到你们,眼前就浮现出那些充满生机的小树苗。你们像小树苗一样,柔软的枝条,嫩绿的叶子,在肥沃的土地上扎根,在和煦的阳光下成长。愿你们和小树苗一同成长,成长得挺拔、旺盛,经得起任何暴风雨和病虫害的考验,成长为栋梁之材。”

——宋庆龄《愿小树苗健康成长》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浙里办”祝所有小朋友们节日快乐,“浙里护苗”守护每一位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立足现在、守护未来、呵护希望的伟大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对儿童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基本遵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做好新时代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浙里办”上线的“浙里护苗”服务是为未成年人提供精准服务、加强兜底保障的重要服务功能。

“浙里护苗”服务聚焦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同时面向省内未成年人及家长,提供办事事项、服务阵地、探访关爱、我的关爱清单、我要求助等服务,面向儿童主任等儿童工作者提供探访关爱服务,及时有效开展帮扶和救助。



服务功能

办事事项

集成涉未成年人的相关事项,主要包括民政部门的“困境儿童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孤儿救助资格认定及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以及其他部门的办事事项。

以“孤儿救助资格认定及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为例,“孤儿救助资格认定及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事项,提供面向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入口。散居孤儿是指父母死亡或查找不到父母、或人民法院宣告父母死亡、失踪的,非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

本事项支持异地申请,例如:儿童本人户籍地为杭州市余杭区,现居地在宁波市海曙区,审批单位所在地选择杭州市余杭区,户籍地杭州市余杭区将收到申请。

在“办事事项”中,进入“孤儿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确认为“本人办理”或“代人办理”。

根据提示,进行基本信息填写、材料上传,及二次确认信息即可。

服务阵地

根据用户的定位在地图上显示附近的未保中心、未保站、儿童之家等未成年人保护服务机构,支持一键导航。同时以列表的形式展示未保服务机构,支持搜索查询。

探访关爱

儿童主任通过“探访关爱”模块,查看探访计划,开展探访活动,给予服务对象关爱。


我的关爱清单

基于数据汇聚集成,生成“我的关爱清单”,显示已享受的关爱情况。

我要求助

有需要的未成年人及家长可在线发起求助申请。


下一步,“浙里护苗”服务将持续利用数字化手段,不断丰富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功能,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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