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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调整景宁畲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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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职业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提高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01〕35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3〕4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普通高校住宿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0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景宁县职业高级中学住宿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住宿费标准为430元/生.学期。 二、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学校收取学费必须按学期收取,严禁跨学期预收。 本方案在2023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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