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113M/2023-750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农发〔2023〕55号 成文日期: 2023-05-11
发布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关于举办2023年第十一届金奖惠明茶
斗茶大赛活动的通知

2023-05-11 11:26 信息来源: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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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茶叶主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茶统筹”发展理念,以及2003年在景宁调研时“惠明茶这个品牌要打大一点,响一点”的指示,提高全县制茶技艺及惠明茶附加值,进一步扩大惠明茶品牌影响力,决定举办2023年第十一届金奖惠明斗茶茶大赛活动,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8日

地点:县畲乡鸿宾大酒店满江红厅

二、活动主题

品质惠明·匠心铸就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四、活动流程

(一)参赛茶样专家评审

(二)评审专家代表点评

(三)颁奖仪式

五、参加人员

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鹤溪街道、澄照乡、东坑镇、梧桐乡等重点产茶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县融媒体中心、县茶文化研究会、惠明茶行业协会、茶企等相关人员。

六、参赛要求与奖项设置

(一)参赛品类

惠明绿茶、惠明白茶、惠明红茶、惠明晒白茶4类,其中惠明白茶是由景白1号、景白2号等白化茶树品种制成的卷曲形或直条形绿茶。

(二)参赛茶样要求

1.参赛茶鲜叶原料必须产于景宁县境内。

2.参赛茶样必须为送样主体所生产。

3.参赛茶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其中惠明绿茶、惠明白茶需符合全国性团体标准《惠明茶》(T/CTSS 13-2020)中的要求,惠明红茶需符合国家标准《红茶》(GB/T 13738-2012)中的要求,惠明晒白茶需符合国家标准《白茶》(GB/T 22291-2017)中的要求;所有参赛茶需符合国家农残限量标准要求。

(三)奖项设置

设置茶王、特别金奖、金奖、佳茗奖4类。

1.茶王3个。惠明绿茶、白茶、红茶各1个,奖金20000元/个;

2.特别金奖3个。惠明绿茶、白茶、红茶各1个,奖金15000元/个;

3.金奖6个。惠明绿茶、白茶、红茶各2个,奖金12000元/个;

4.佳茗奖不超过20个。惠明绿茶、白茶、红茶、晒白茶各5个以内,奖金2000元/个;

5.每个品类的获奖茶比例不超过送样参赛茶的60%。

(四)评比规则

按照国家标准《茶叶感官评审方法》(GB/T23776-2018)规定,由审评专家组采用统一打分的方式对全部参赛茶样进行审评,对每个茶样的外形、香气、滋味、叶底、汤色五项因子分别进行打分,并按外形25%、汤色10%、香气25%、滋味30%、叶底10%的占比分计算每个茶样的总得分。如茶样总分相同,则按滋味、外形、香气、汤色、叶底次序比较单一因子得分的高低,高者居前。

七、茶样收取

(一)茶样收取

1.送样量:均为5公斤;

2.送样包装要求:需用铝箔袋封装好,因铝箔袋封装问题导致的茶样质量问题由送样人负责;

3.送样时间地点:送样时间2023年4月1开始至4月3日17:00时止,每日收样时间为8:30--17:00。主体将参赛用茶包装好送至景宁县茶叶包装中心,每个送样主体每个参赛品类限送1份。

(二)茶样赛后处置

获茶王、特别金奖、金奖的茶样,分别按惠明绿茶2.5公斤、白茶1.5公斤、红茶1.5公斤交主办单位用于展示宣传、大会品鉴等用途,其余茶样包装后交还送样主体按指导价自行销售;佳茗奖和未获奖茶叶,除0.25公斤参赛茶样外,其余全部退还送样主体。

联系人:刘建平,联系电话:(655308);

张丽芬(收样联系人),联系电话:(663198)。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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