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244H/2023-747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4-27
发布单位: 财政局 有效性:

景宁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度)

2023-04-27 15:49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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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部门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批准级次

外办









1

 认证费(含加急)

商业文件认证费100元/份
民事类证书50元/证
认证加急费50元/证(份)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计价格〔1999〕466号

〔1992〕价费字198号

中央

教育









2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按隶属关系实行同级管理。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制定。

缴入地方国库

《幼儿园管理条例》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发改价格〔2011〕3207号

中央



3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按隶属关系实行同级管理。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制定。

缴入财政专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教财〔2003〕4号

教财〔1996〕101号

中央



4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财政专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财综〔2004〕4号

教财〔2003〕4号

教财〔1996〕101号

中央



5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财政专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20号)

财教〔2013〕19号

发改价格〔2013〕887号

教财〔2006〕2号

发改价格〔2005〕2528号

教财〔2003〕4号

计价格〔2002〕665号

计办价格〔2000〕906号

教财〔1996〕101号

价费字〔1992〕367号

教财〔1992〕42号

发改价格〔2006〕702号

教财〔2006〕7号

教电〔2005〕333号

教财〔2005〕22号

教高〔2015〕6号

中央



6

 电大开放教育收费

(1)注册费,200元/人
(2)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不分文理工科基准标准统一为每学分120元,可上下浮动10%。
(3)重修考试费,对考试不及格,经一次免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修学分的,重修学分学费按学费标准的50%收取。

缴入财政专户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财综〔2014〕21号

发改价格〔2009〕2555号

计价格〔2002〕838号

教财厅〔2000〕110号

财办综〔2003〕203号

中央

公安








7

 证照费




中央



  外国人证件费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1992〕价费字240号

公通字〔2000〕99号




    居留许可

有效期不满1年的,400元/人;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800元/人;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的,1000元/人;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每人次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每次200元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60号

发改价格〔2004〕2230号




    永久居留申请

1500元/人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32号

发改价格〔2004〕1267号




    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

300元/证;有效期满、内容变更,申请换发或者补发300元/证;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600元/证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4〕32号

发改价格〔2004〕1267号

财税〔2018〕10号




    出入境证

100元/人次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




    旅行证

50元/人次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




  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价费字〔1993〕164号

〔1992〕价费字240号

公通字〔2000〕99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财税函〔2018〕1号

发改价格〔2019〕914号




     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2019年7月起降为120元/本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计价格〔2000〕293号

价费字〔1993〕164号

发改价格〔2019〕914号




     出入境通行证

一次出入境有效15元/证,多次出入境有效80元/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

公通字〔2000〕99号




     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1.前往港澳通行证工本费:40元/证
2.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2019年7月起降为60元/张
3.签注费: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5〕77号

计价格〔2002〕1097号

发改价格〔2019〕914号




 ④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限于补发、换发)

成人十年期350元/证;儿童五年期230元/证。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税〔2020〕46号

发改价格〔2020〕1516号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计价格〔2001〕1835号

发改价格〔2004〕334号

价费字〔1993〕164号




    台湾同胞定居证

8元/证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2839号

价费字〔1993〕164号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发改价格〔2016〕352号

计价格〔2001〕1835号

价费字〔1993〕164号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财综〔2012〕97号

〔1992〕价费字240号




     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户口迁移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停征工本费;换领、换发20元/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证;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财综〔2007〕34号

发改价格〔2005〕436号

财综〔2004〕8号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财税〔2018〕37号



  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计价格〔1994〕783号

〔1992〕价费字240号

行业标准GA36-2014




     号牌(含临时)

汽车号牌:反光100元/副,不反光80元/副。
挂车号牌:反光50元/面,不反光30元/面。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号牌:反光40元/副,不反光25元/副。
摩托车号牌:反光70元/副,不反光50元/副。
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
调换号牌、遗失补牌按同类号牌收费。


同上


     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1元/个


同上


     号牌架

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5元/只,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10元/只


同上

   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1.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调换、遗失补领按同类证件收费
2.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本。调换、遗失补领按同类证件收费
3.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驾驶证IC卡30元/卡。调换、遗失补领以上证件按同类证件收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财综〔2001〕67号

计价格〔2001〕1979号

计价格〔1994〕783号

〔1992〕价费字240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10元/证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财综〔2008〕36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8

 外国人签证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计价格〔2003〕392号

〔1992〕价费字240号

公通字〔2000〕99号

中央



9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50元/人次,加入、退出、恢复中国国籍证书工本费200元/证

缴入地方国库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1992〕价费字240号

公通字〔2000〕99号

公通字〔1996〕89号

中央

自然资源








10

 土地复垦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土地复垦条例》

财税〔2014〕7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中央


11

 土地闲置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国发〔2008〕3号

财税〔2014〕7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中央


12

 不动产登记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财税〔2014〕77号

财税〔2016〕79号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财税〔2019〕5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中央


13

 耕地开垦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财税〔2014〕7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中央

生态环境








14

 海洋废弃物倾倒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中央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发改价格〔2008〕1927号


住房城乡建设








15

 污水处理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财税〔2014〕151号

发改价格〔2015〕119号

浙财综〔2015〕39号

中央


16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财税〔2015〕68号

建城〔1993〕410号

中央

交通运输








17

 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交公路发〔1994〕686号

中央

经信








18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计价格〔2000〕1015号

发改价格〔2013〕2396号

发改价格〔2011〕749号

发改价格〔2005〕2812号

发改价格〔2003〕2300号

计价费〔1998〕218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18〕601号

发改价格〔2019〕914号

中央

水利








19

 水资源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财税〔2016〕2号

发改价格〔2014〕1959号

发改价格〔2013〕29号

财综〔2011〕19号

发改价格〔2009〕1779号

财综〔2008〕79号

财综〔2003〕89号

价费字〔1992〕181号

中央


20

 水土保持补偿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财综〔2014〕8号

发改价格〔2014〕886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浙财综〔2014〕27号

浙价费〔2014〕224号

浙政办发〔2015〕107号

中央

农业农村








21

 农药实验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农药管理条例》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1992〕价费字452号

发改价格〔2015〕2136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中央


22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财税〔2014〕101号

财综〔2012〕97号

计价格〔1994〕400号

价费字〔1992〕452号


十一

卫生健康









23

 预防接种服务费

28元/剂次

缴入地方国库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财税〔2016〕14号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国办发〔2002〕57号

财综〔2002〕72号

财综〔2008〕47号

发改价格〔2016〕488号

中央



24

鉴定费




中央




(1)医疗事故鉴定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财税〔2016〕14号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财综〔2003〕27号

发改价格〔2016〕488号

中央




(2)职业病诊断鉴定费

首次鉴定每例2500元,再次鉴定每例5000元。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财税〔2016〕14号

发改价格〔2016〕488号

中央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财税〔2016〕14号

财综〔2008〕70号

发改价格〔2016〕488号

中央

十二

人防








25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中发〔2001〕9号

计价格〔2000〕474号

财税〔2014〕77号

财税〔2019〕5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中央

十三

法院








26

 诉讼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财行〔2003〕275号

中央

十四

药品监管








27

 药品注册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发改价格〔2015〕1006号

财税〔2015〕2号

食药监公告2015第53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

中央




 (1)新药注册费



同上



 (2)仿制药注册费



同上



 (3)补充申请注册费



同上



 (4)再注册费



同上



 (5)加急费



同上

28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财税〔2015〕2号

发改价格〔2015〕1006号

食药监公告2015第53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

中央




 (1)首次注册费



同上



 (2)变更注册费



同上



 (3)延续注册费



同上



 (4)临床试验申请费



同上



 (5)加急费



同上

十五










29

 考试考务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财税〔2015〕69号

中央及省



30

信息公开处理费

详见价格部门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办函〔2020〕109号

中央

注:1.标注“▲”号的收费项目,为全部或部分涉及向企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费标准仅做简单摘录,信息取自价格部门公布的标准目录,如有冲突,以有效文件或价格部门最新公布为准。


    3.非本部门主办的政策依据,其有效性和及时性,按照“谁主办 谁公开”原则,由主办部门负责并以其最新公布为准。


    4.国家另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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