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20E/2023-744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人社〔2023〕19号 成文日期: 2023-03-07
发布单位: 人力社保局 有效性:

关于举办2023年景宁县“畲乡工匠”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2023-04-10 09:15 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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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完善优秀技能人才选拔机制,更好地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高质量打造“畲乡工匠”金名片,为加快打造山区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样板提供技能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景宁县“畲乡工匠”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养老护理员、电子商务师、快递员、砌筑工(砖瓦工)、茶叶加工工、劳动关系协调员、旅行社计调、电工、手工木工等9个工种。(根据工作实际,还可按需开展相应工种竞赛)

二、参赛条件

(一)参赛人员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近五年无违法违纪或严重失信等情形);

(2)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工作满一年(以社保缴纳情况或工资明细为准)的人员;

(3)年龄在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之间,家政服务类等特殊工种的女性可延长至55周岁。

(二)下列人员不参赛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已获得市首席技师同等或以上技能类荣誉(包括市级及以上首席技师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浙江工匠、“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杰出技能人才及拔尖技能人才、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的人员不参加。

部分项目对参赛对象另有要求的,具体详见项目竞赛文件。

三、竞赛标准

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并在其指导下编制技术工作文件,命题以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的知识和技能要求确定竞赛标准。大赛采用理论知识笔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以60分为合格。大赛试题和技术文件由各项目牵头承办单位负责制定。

四、奖项设置

各竞赛项目奖项和奖金设置以各竞赛实施方案为准,由各主办单位负责制定。各竞赛项目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授予“畲乡工匠”荣誉称号,一等奖获得者,直接授予“畲乡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已获得相应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各竞赛项目选手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竞赛组织

县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职业技能竞赛统筹指导工作;县人力社保局、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丽景民族工业园管委会、团县委、县邮政管理局等单位主办,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竞赛牵头组织工作;竞赛设立组委会,主办单位相关分管领导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社保局。

六、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大赛作为培养选拔技能人才的重要抓手,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科学组织开展竞赛选拔工作,若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承办赛事的,要严格审核赛事承办方案,切实做好赛事组织工作。广泛动员和鼓励优秀技能劳动者积极参赛。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多方式做好大赛宣传推广工作,充分展现我县技能人才风采,营造全社会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七、其他事项

(一)各参赛选手务必注意途中安全,比赛期间严格遵守纪律及有关安全规定。

(二)本次大赛未尽事宜根据各竞赛文件通知。咨询电话:0578-5082219。

(三)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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