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3838/2023-742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教通〔2023〕23号 成文日期: 2023-03-23
发布单位: 县教育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开展 第6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2023-03-31 16:29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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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6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3〕6 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5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第6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教育主题

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二、宣传教育时间

2023年3月。

三、宣传教育重点

(一)按照《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要求,坚持不懈推广精准、科学、有效的近视防控方法,引导学生自觉爱眼护眼,掌握科学用眼护眼健康知识。面向班主任、校医(保健老师)、班级学生视力健康委员,开展班级日常视力健康管理工作和学生用眼行为规范培训。

(二)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按国家要求落实健康教育教学时间,中小学校每学期应在体育与健康课程总课时中安排4个健康教育课时,规范开展学校健康教育。鼓励学生每节课间走出教室活动、远眺,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 1 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幼儿园科学保育保教,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

(三)发挥家庭近视防控关键作用。进一步强化家校联动,及时沟通学生视力健康状况,强调近视危害性,宣传科学的近视防控知识和方法,提醒家长陪护视力异常的学生到正规医疗机构检查和矫正,发挥家庭教育在近视防控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宣讲作用,引导家长提高家庭眼保健意识,以身作则,共同控制“视屏时间”,营造爱眼护眼的健康家庭氛围。

(四)我县近视防控特色学校的优秀案例和做法。

四、活动内容

(一)增强多方面爱眼护眼意识。各校要坚持常抓不懈,宣传眼健康的重要性和近视的严重危害性。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融入健康浙江、健康丽水、健康景宁创建工作,提高中小学生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全国、全省、全市、全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宣讲团开展宣传工作,组织集体备课,深入开展针对性宣讲,推进视力健康宣教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营造近视防控氛围。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充分利用科普宣教素材,通过开学第一堂视力健康课、主题班会、家庭日、知识技能竞赛等活动,深入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宣传教育,促进学生自觉爱眼护眼。

(二)加强近视监测干预。各校要坚持预防为主,宣传近视监测、筛查和干预的重要性,做到对近视的早预防、早发现。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引导视力异常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尽快在家长陪护下到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和矫正,对近视进展过快的中小学生进行有效干预,预防发生高度近视。

(三)进一步推进数据报送。各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工作部署,各中小学校要于5月31日前登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http://www.csh.moe.edu.cn/,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和丽水市校园数智通平台(https://tzjk.shian360.com/school/,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完成2023年春季视力数据上报工作。各相关学校在填报数据时要高度负责,确保所填报数据的真实性、严谨性、科学性。学校要做好所填报数据及相关资料的管理和备查等工作。

(四)改进学校日常管理。各相关学校全面自查,改善视觉环境,不达标的要整改。根据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学校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制定的GB40070-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落实好与近视防控相关的教科书、教辅材料、学习用杂志、课业簿册、考试试卷、学习用报纸、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以及普通教室照明灯具、读写作业台灯和教学多媒体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的卫生要求,实现教材、考试试卷等用品相关强制性卫生标准达标率100%,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坚持眼保健操制度。每节课间必须让学生出教室活动、远眺。

(五)切实加强手机管理。各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宣传中小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家长要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引导孩子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同时做好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等管理,引导中小学生注重保护视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六)有效带动家长参与。各校要坚持家校协同,通过家长信、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切实强化家长在近视防控工作中的责任意识,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知识,尤其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改变家长“重治轻防”观念。督促家长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积极开展亲子体育健身主题系列活动。家长要以身作则,陪伴孩子时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在家使用电子产品时长。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保障睡眠时间,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

(七)宣传有益经验做法。各校要坚持综合防控,宣传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课时、增加中小学生户外体育活动,改善教学条件、创造良好视觉环境等对预防近视有益的经验做法。推广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在近视防控中的运用。

(八)组织大课间比赛。为了更有效的预防近视,规范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每年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大课间比赛。比赛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赛后选送学校参加市级赛,要求全程记录20分钟大课间视频,根据大课间编排的科学性、实用性、广泛性、纪律性、精神面貌及校园特色等评定出一、二、三等奖。(具体要求参照比赛文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署。各校要按《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责任书》要求,统筹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聚焦重点难点、采取有效措施,利用春季学期开学,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创新形式。各校要要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既宣传近视防控知识和技能,又引导儿童青少年主动获取视力健康信息。组织开展学校、学生、家庭、医疗卫生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近视防控主题竞赛和互动活动等,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扩大影响,营造社会氛围。

(三)坚持公益。各校要进一步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体〔2022〕14号)要求,严格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和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此名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和权益。

(四)注重实效。统筹好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疾控等方面力量,做实协同机制,提高履责效能,将推进近视防控宣传教育与加强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相结合,合力加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请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组织并及时总结第6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并于2023年4月2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材料和典型经验报送县教育局教育科,县教育局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联系人:余艳丽;联系电话:5629912。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丽水市校园数智通平台2023年春季学期中小学生视力监

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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