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报2023年度市本级山海协作援建项目入库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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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报2023年度市本级山海协作援建项目入库的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山海办〔2018〕18号)和《丽水市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丽经合〔2021〕2号)的文件及省山海协作工作督查组要求,遵循“科学安排、绩效优先,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公平公开、强化监督”的原则,经过开展组织补报2023年度市本级山海协作工程援建项目入库工作,现将筛选的2个项目今天起公示(见附件)。 联系科室:合作科 联系人及电话:柳慧娟5088220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 2023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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