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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补报2023年度市本级山海协作援建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的公示

2023-03-17 16:02 信息来源: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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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补报2023年度市本级山海协作援建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的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山海办〔201818号)和《丽水市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丽经合〔20212号)的文件及省山海协作工作督查组要求,遵循科学安排、绩效优先,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公平公开、强化监督的原则,现开展组织补报2023年度市本级山海协作工程援建项目入库工作今天起相关通知全文3公示(见附件),请有关乡镇(街道)根据公告要求积极着手报。
报名时间2023317日至2023319日。
联系科室:合作科      联系人及电话柳慧娟5088220

关于组织补报2023年度市本级山海协作援建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3.17).pdf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         

20233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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