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第一批城市社区运行经费预算编制的通知

2023-02-01 10:24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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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景委发〔2019〕34号)文件和《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统领城市基层治理的实施意见》(景委发〔2020〕13号),经研究,2023年第一批城市社区运行经费为289万元,主要用于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和年终考核奖等日常运行。因考虑到年初财政预算系统受限,无法正常划转资金,2023年第一批城市社区运行经费先由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行编制预算,相应资金额度将从本年度城市社区运行经费总预算中核减。

附件:2023年第一批城市社区运行经费自行编制预算额度表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1月17日

附件:2023年第一批城市社区运行经费自行编制预算额度表

行政区划

2023年第一批城市社区运行经费自行编制预算额度

县级财政资金(万元)

省级补助资金(万元)

总金额(万元)

红星街道办事处

155


155

鹤溪街道办事处

114


114

澄照乡人民政府

20


20

备注:主要用于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和年终考核奖等日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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