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宁县2022年度惠明茶公版包装资金补助评审结果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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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农业农村局组成评审工作组,工作组人员依据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促进惠明茶产业发展条例实施办法》(景农发〔2020〕10号),《景宁畲族自治县促进惠明茶产业发展条例实施办法操作细则(试行)》(景农发〔2021〕22号)的通知,经茶叶主体申报,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2022年度惠明茶公版包装资金补助48.572万元(详见附件)。现将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1日起至2023年2月9日止,共7个工作日。 2、要求: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实事求是反映公示对象(项目业主)存在的问题,提倡在反映时署报真实姓名。 3、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联系科室:景宁县茶产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78-5629331、5629536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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