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12K/2023-795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经商〔2023〕132号 成文日期: 2023-12-26
发布单位: 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一季度电子商务促消费资金的通知

2023-12-26 11:49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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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一季度促消费方案》和《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 2022年一季度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补充意见》(景经商〔2022〕15号):“鼓励电商企业利用秒杀、团购等形式推动销售提速增效,在2月1日至3月31 日期间,支持电商企业促消费,每家限上电商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共有6家企业开展电商促消费活动,活动结束后,企业整理材料上报,经科室初审,并送至杭州钜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进行审计,景宁一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共申报补助金额373543.44元,审定后需补助368783.69元。现下达2022年度一季度电子商务促消费资金叁拾陆万把钱柒百捌拾叁圆陆角玖分(368783.69元)


    附件:杭钜会审[2023]第542号-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鉴证报告(1)_赵维莎_盛华娟_赵维莎(1).pdf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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