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3-794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12-22
发布单位: 景宁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音频+文字】《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12-22 14:36 信息来源: 景宁县府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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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创造优良政策、法治、服务环境的需要。近年来,我县政府及各部门出台了相当数量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保证了各部门有效地行使职权,推动了我县经济建设与各项事业的发展。但是,伴随着经济发展、一部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继出台、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进程的加快,我县原有的一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已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就是把那些不符合形势发展,不符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与完善。

(二)政策举措

对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梳理清理意见、审查形成清理意见、清理结果处理。

三、文件依据

(一)《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

四、适用对象

景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37个清理责任单位

五、关键词解释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据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对所管辖的整个行政区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行政规范性文件是一种特殊政令,不是行政立法。

六、解读机关

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政策咨询通道

县司法局政策法规科  陈芳

0578-5084134


政策原文: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3/12/22/art_1229437985_2504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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