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3838/2023-786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教通〔2023〕104号 成文日期: 2023-11-09
发布单位: 教育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救在身边. 校园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11-09 09:09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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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红工委、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中红字〔2020〕2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2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红十字会办公室《关于“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浙教办函〔2021〕217号),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红十字会《关于“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工作助力景宁打造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样板的实施方案》(景委办发〔2023〕6号)的要求,按照县应急救护工作专班部署,决定开展“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现将《景宁畲族自治县“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9月20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应急救护工作,推动我县“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共同富裕教育先行”的新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理念,把安全教育、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环、学生成长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敬畏生命、关爱他人、帮助他人的理念,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二、行动目标

(一)学校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和接受培训取证人数不断增加。到2025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应急救护知识普及100%。将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训纳入军训,学生军训中战场医疗救护训练达100%。鼓励年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救护员培训。将应急救护培训列入中小学、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计划,校医、体育教师接受应急救护公益培训(包括救护员培训或CPR+AED专项培训)达100%。中小学教职员工接受救护员培训的师生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50。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接受救护师资公益培训100%全覆盖。

(二)应急救护服务阵地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十四五”期间,要结合各类综合安全应急体验馆、实训学校建设,将生命周期、生命健康教育作为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学校师生的健康教育、救护培训、安全应急与避险体验提供便利服务。在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学校加强红十字应急救护基地建设;全县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等各类培训场所向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免费开放,预约安排应急救护等公益培训。按照救护工作要求和实际需求,积极创造条件,建设一批“博爱校医室”,增强校园应急救护服务能力。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学生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贯彻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及生命安全的相关课程,按照健康浙江建设要求,全县中小学校(实训学校)开足开齐“体育与健”课程,明确重点内容,课内课外、线下线上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普及学生应急救护知识。小学阶段重点普及安全应急与避险等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中学阶段重点普及基本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养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高中军训中可开展简单的战场医疗救护训练。支持有条件的高中学校允许学生以取得救护员资格替代应急救护相关课程一定的实践环节课时。继续实施、深化和巩固职高学生“毕业证+ 救护员证”双证毕业、“入学第一课”“带着救护技能上大学”等机制。

(二)开展教职员工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训。将应急救护培训列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计划。积极推进校医、体育教师、班主任等重点教职员工报名参加公益培训。鼓励教职员工参加各类应急救护公益培训,培训时间纳入培训学分与课时管理。积极推进校医、体育教师、班主任等重点教职员工参加救护员培训。鼓励取得应急救护师资证书的教职员工在校内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继续实施、深化和巩固“教师全员学急救,人人成为救护员”等机制。

(三)提高校园应急救护工作整体水平。要积极争取通过财政拨款、爱心捐赠等方式筹措经费,在学校配备急救箱、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应急救护一体机等急救设备,同时进行设施使用培训;依托应急救护服务阵地,发展救护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应急救护志愿服务,加强技能训练和实战演练,积极参与校园内举办的各类赛事活动救护服务保障及其他应急救护志愿服务,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把师生救护工作信息纳入数字化管理平台,确保科学、时效、规范、有序;动员家长学习掌握救护知识技能,积极发挥家校社联动作用,强化协同、完善体系、共同参与、共同组织,确保学生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加大局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学生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提升应急能力,认真组织实施。

(二)协同配合,严密组织。建立县教育局、县红十字会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联动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救在身边·校园守护”实施计划,发挥各自优势,协同推进。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不断改善学校健康教育基础条件,完善学校健康教育制度,营造学校健康教育良好氛围。

(三)畅通渠道,加强保障。县教育局和红十字会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拓宽社会爱心捐赠等多种渠道,为“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圆满完成行动目标提供必要保障。救护员、应急救护师资培训必须坚持公益原则,不向受训方收取任何费用。

(四)加强督导,总结提高。县教育局和红十字会加强对学校的帮扶指导,及时开展阶段性工作总结,不断完善行动的形式和内容,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培训实效。要把应急救护培训、应急能力提升等纳入教育督导与考核,促进工作。并按时向县工作专班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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