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570593741E/2023-785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政办发〔2023〕40号 成文日期: 2023-10-23
规范性文件编号: KJND01-2023-0009 有效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提升方案的通知

2023-11-06 10:54 信息来源:景宁县府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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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提升方案


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巩固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情的防控成果。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林生发〔2022〕94号)《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林绿〔2021〕7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以及近期省市林业局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为目标,以有效阻击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为重点,以截断传播扩散渠道为关键,以快速彻底除治为保障,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加大执法力度和监测预警,增加防控投入,强化科技支撑,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防治能力,实现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双下降”。

二、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景宁畲族自治县是全省重点林区县之一,现有林地面积246.36万亩,森林面积231.07万亩,森林覆盖率80.56%。其中,松林面积161.5781万亩,占森林面积的69.93%。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根据2022年度全县秋季疫情普查统计,疫情发生面积1.2503万亩。松材线虫病疫情分布在红星街道、鹤溪街道、沙湾镇、澄照乡、大均乡、梧桐乡、标溪乡、鸬鹚乡、渤海镇、林业总场等10乡镇(街道)部门,涉及28个行政村、123个小班。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在动态变化中,截至2023年7月中旬,根据县松材线虫病除治队即现即清统计,已清理枯死松树2.1万株,疫情涉及面积9.6万亩。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今后几年极有可能迎来疫情高发期。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市松材线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要求,我县在“十四五”期间,实现疫情面积和病枯死松“双下降”。

(二)2023-2025年度目标

一是在每年10月底完成全县域范围内疫情普查;二是落实以乡镇(街道)和国有林场为除治清理主体的工作机制,在每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病枯死松木清理除治任务;三是及时完成全年药物注干。

四、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

全县防治区分为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区主要是指已发现疫情的疫点乡镇(街道)、林业总场,目前主要为红星街道、鹤溪街道、沙湾镇、澄照乡、大均乡、梧桐乡、标溪乡、鸬鹚乡、渤海镇、九龙乡、各林场等疫情调查发现枯死松树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都为松材线虫病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为县域内除重点防治区其他区域。

(二)主要防治措施

1.疫情监测普查。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建立日常监测机制,以护林员为基础,开展对病枯死树的跟踪监测,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将监测工作网格化、日常化、实时化。春、秋两次的疫情普查报告,按文件形式上报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森检站)。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省林业局统一标准,及时完成疫点乡镇秋季无人机疫情普查任务,上传省数字森防平台。同时指导疫点乡镇完成省数字森防平台数据上传。

2.病枯死松木除治。按照属地负责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自行组织专业除治队伍,完成辖区内所有枯死松树的即现即清任务。病枯死松木除治,主要分集中清理和常态化清理两个时间段。集中清理期:松褐天牛羽化前的安全期(每年10月份至翌年3月份)。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组织专业除治队伍,按小班化管理有序推进,对本区域内枯病死松木实施全面采伐和彻底清理,并上传省“数字森防”平台。常态化清理期,是指在集中清理期外全年时间。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组织专业除治队伍进行全年常态化清理,质量要求与集中清理相同。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对集中除治清理开展全程监理,以保障除治质量。

3.疫木下山集中工厂化处置。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除治队伍要按照规定,所有枯死松树,原则上全部按清理标准清理下山搬运至疫木定点加工厂集中处置。鉴于我县山高壁峭的实际,对于地处偏远实在无法下山的枯死松树,经当地政府审核同意后,可采用就地除治销毁,不另计费用。

4.药物注干及喷药防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保护松树实施注干防治;对重点防治区边界区域、风景区区域进行喷药防治。防治药械根据实际需要,提前按规定采购程序购买并组织防治。注干剂等药械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采购、组织专业单位进行防治作业。

5.生态补植修复和主动改造。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对因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过程中出现的林中空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生态补植修复,对疫情发生严重的山场按有关规定进行主动改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适时开展补植工作。

6.检疫封锁。加强涉木单位和个人的检疫检查,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等相关单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的行为。加强电缆盘、木质包装等松木及其制品的复检,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传播蔓延。

7.房前屋后疫木检查。各乡镇(街道)、村要以两级林长制为主体成立监管小组,分片包村做好山场小班病枯死松木清理和房前屋后松疫木监管工作。加强房前屋后松疫木检查,定时进行巡查、清缴。对清缴的松木由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负责统一搬运至疫木定点加工厂处理,清缴松木经费按集中处置标准计算。

五、工作职责

(一)按照《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和相关规定,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履行疫情监测、封锁、除治等职责,按规定完成松疫木的除治任务;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相关工作,遵循“属地管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施策、综合防治”的原则开展工作。

1.县林长制办公室

(1)县级林长每半年对联系区域进行不少于一次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结果将作为考核评分依据。

(2)乡镇(街道)、村级林长在本区域内每半月不少于一次检查督查,并建立检查台账,督查工作纳入考核。

(3)将护林员日常巡查工作纳入考核。

2.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

制定年度除治工作方案、承担防控技术指导及其他工作,具体包括:

(1)疫木除治工作监管。开展日常巡查、清理质量和进度督查,进行除治责任单位除治质量评价,指导、监督除治责任单位完成省数字森防平台数据上传。

(2)监管疫木定点处理企业开展日常检查和规范处理流程。

(3)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对集中除治清理开展全程监理,以保障除治质量。

(4)按省林业局统一标准,及时完成秋季无人机疫情普查任务,上传省数字森防平台。

(5)加强媒介昆虫防治。落实采购注干剂、组织专业单位进行对辖区内重点保护松树实施注干防治等工作。

(6)加强检疫封锁。加强涉木单位和个人的检疫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的行为。加强电缆盘、木质包装等松木及其制品的复检,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传播危害。

(7)做好对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

(8)负责完成省市下发的其他相关事项。

3.乡镇(街道)

按林长制工作要求履行松材线虫病防治主体职责,具体包括:

(1)制定本单位的年度防治方案和工作措施。

(2)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的枯死松木清理、按照属地负责原则,组织专业除治队伍;按片区管理按除治标准有序推进枯病死松木除治,并上传省“浙江数字森防”平台。

(3)负责检查验收工作,明确责任人员。

(4)负责本区域松材线虫病疫情巡查、村民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疫点网格化管理,山场封山育林、除治过程松疫木监管、房前屋后松疫木监管工作。落实好护林员、网格员全方位监督和管理,制止擅自采伐病枯死松木行为,制止村民留置、存放、使用松疫木行为。

(5)负责所辖区域内相关政策处置、协调松疫木清理过程中各种纠纷。

(6)根据相关规定和采伐需求,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7)完成县下达的健康森林建设任务,做好生态补植修复和主动改造工作。

(8)在松疫木除治工作发包中做好监管,确定好本年度的除治队伍,并签订清理合同,清理合同应约定不得转包、分包。在开工前将承包合同、务工协议、意外保险(枯死松木除治队成员意外保险由各除治队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等相关资料报至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对发现存在转包或分包现象的队伍,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各乡镇处治队负责将枯死松木运送到疫木定点处理厂,运费由各处治队支付。

(9)建立日常监测机制,按时进行春、秋两次的疫情普查,普查报告按文件形式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10)与辖区各村、除治队伍签订防控责任书,层层压实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

4.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

按要求履行松材线虫病防治主体职责,具体包括:

(1)制定本林场的年度防治方案和工作措施。

(2)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的枯死松木清理、按照属地负责原则,组织专业除治队伍,按片区管理按除治标准有序推进枯病死松木除治,并上传省“浙江数字森防”平台。

(3)负责检查验收工作,明确责任人员。

(4)负责本区域松材线虫病疫情巡查、村民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疫点网格化管理,山场封山育林、除治过程松疫木监管、房前屋后松疫木监管工作。落实好护林员全方位监督和管理,制止擅自采伐病枯死松木行为,制止村民留置、存放、使用松疫木行为。

(5)负责所辖区域内相关政策处置、协调松疫木清理过程中各种纠纷。

(6)根据相关规定和采伐需求,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7)完成县下达的健康森林建设任务,做好生态补植修复和主动改造工作。

(8)在松疫木除治工作发包中做好监管,确定好本年度的除治队伍,并签订清理合同,清理合同应约定不得转包、分包。在开工前将承包合同、务工协议、意外保险(枯死松木除治队成员意外保险由各除治队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等相关资料报至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对发现存在转包或分包现象的队伍,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国有林场处治队负责将枯死松木运送到疫木定点处理厂,运费由各处治队支付。

(9)建立日常监测机制,按时进行春、秋两次的疫情普查,普查报告按文件形式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5.电网、电信、移动、联通等其他相关部门

(1)在使用外来松科材料以及线路施工、维护,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规定,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做好检验检疫工作。

(2)施工单位施工前及时与林业主管部门检疫机构备案,并在施工完毕后对施工沿线遗弃的松木及其制品进行清理、集中销毁,不得随意遗弃在林区,并将清理、销毁情况记录备查。松木按照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技术要求处置。

6.县财政局

根据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的按实际予以保障。

7.县公安局

(1)要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建立联防联检的防治工作机制。

(2)林区警长负责维护林边界,保持山林安全;发现和处理山林违法行为,制止破坏林木,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疫木管理的行为等。

8.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各片区综合执法队

(1)要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建立联防联检的防治工作机制。

(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疫木管理行为。

9.在建工程业主单位

在建工程业主单位要将工程范围内松木采伐数量及时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检站备案,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自行组织采伐,将所有采伐松树全部按清理标准下山搬运至疫木定点处理企业集中处置。严禁将松木遗弃在施工区,并将清理、销毁情况记录备查。

县委县政府要与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签订防控责任书,落实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加强对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有关职责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追责问责。

(二)责任落实措施

由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签订防控责任书,落实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与辖区各村、除治队伍签订防控责任书,层层压实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结合林长制开展县、乡两级督查和检查制度。

(三)档案管理

县、乡两级在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中,要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妥善管理,主要包括:

1.文件、会议资料

政府和主管部门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台账资料

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

3.审批资料

松材线虫病防治作业、采伐审批、疫木清理、处置利用、检疫检查、现场监管的图片和影像资料、涉疫情案件查处情况、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资料。

4.验收资料

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台账、工作总结等。

六、除治质量验收方式及经费结算

(一)乡级验收

以山场小班为单位,按照“清理一片、验收一片,合格一片、 再继续一片”的原则开展清理山场小班验收。乡级验收由专业除治队向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提出验收申请,由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组织相关人员对清理的山场逐个小班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求除治队整改后再另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小班由乡级“数字森防”管理员对验收小班录入系统进行销号并以书面形式报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县级验收环节。

(二)县级验收

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第三方中介组织开展,以“人工+无人机+穿越机”模式进行数字化验收,即面上验收采用无人机,原人工验收改为由“穿越机”为主的高清视角在林间穿梭进行验收,从而实现全部小班精准化质量验收,达到验收更及时、更高效的目的。验收前对重点防治区山场小班情况进行无人机全面航拍,作为重点防治区验收底图。

(三)经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重量核算

以进厂除治疫木(含枝桠)重量为依据。

2.处置经费

处置经费计算公式:疫木重量×单价。

经费标准:主干经费包含政府补助900元/吨和进厂疫木处置款;枝桠经费包含政府补助1100元/吨和进厂疫木处置款。

3.支付方式

财政补助:主干900元/吨、枝桠重量占比不低于15%按1100元/吨,县级验收合格后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以相关验收数量为依据,向县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县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等除治责任单位;

经验收合格后进厂疫木处置款由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定期向疫木处理企业统一结算交付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财政非税账户。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等除治责任单位根据自己与除治队的协议规定将两部分资金支付给除治队。

七、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9月上旬前完成)。县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部署防治工作,并与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签订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责任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秋季疫情普查,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疫木定点处理企业签订责任书,为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发放疫木运输专用牌。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治领导小组,组建疫木清理除治队伍并签订除治清理合同和责任书。

(二)集中除治阶段(每年10月至翌年3月)

1.每年11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按要求分别编制本区域的年度病枯死木除治方案,并及时将除治方案报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同时,组织除治队伍开展清理工作。

2.每年11月底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注干药物采购,签订发包合同,开展注干专业队员技能培训,加强病枯死木清理、运输、处置的检查监管,组织阶段性除治进度情况通报;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对完成清理的小班进行及时验收,并上报省“数字森防”系统。

3.每年3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完成全域病枯死木清理除治工作,对病枯死疫木清理、运输、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及时组织对清理完毕的小班地块进行乡级验收,并录入“数字森防”系统。

4.每年2月底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承包单位完成全部注干剂防治,同步上传省森防数字平台,11月下旬组织注干验收。

(三)验收整改阶段(每年4月至5月)。4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对乡级验收山场小班组织“回头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枯死疫木清理、运输、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完成问题整改和病枯死木清理防治检查,督促疫木定点加工厂完成疫木处置,组织开展喷杀药物采购和春季疫情普查。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完成新发生的病枯死木清理和春季疫情普查。

(四)年度考核阶段(每年4月至6月)。4月底前,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检查评估,迎接省、市疫木清理除治情况检查。5月底前,完成一般防治区药物喷杀防治工作,发放枯死木清理除治的补助资金。6月底前,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考核评估和总结,整理完善相关资料并归档。

(五)常年清理阶段(每年4月至9月)。县域范围内此阶段陆续死亡的松木由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组织的专业除治队伍实行清理,标准同集中式清理。清理株数计入当年秋季普查数据。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结合林长制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具体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明确各行政村的护林员和专业除治队伍负责人。具体人员名单报县松材线虫病预防指挥部办公室。

(二)强化机制保障。县政府在集中除治期间,按林长制工作要求,对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实行月通报制度,对连续3次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将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按考核评价得分拨付除治工作经费。拟拔除疫点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按实际金额保障。

(四)强化技术保障。县、乡两级按工作职责组织开展相关人员松材线虫病防治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升科学防治水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在专业除治队伍上山作业前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业务技术培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技术指导服务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经常性的开展全县技术指导服务。

本方案从2023年10月23日起施行。


附件:1.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技术要求及评分标准

           2.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质量验收及绩效考核评估办法

           3.松材线虫病防控乡镇年度考核评分办法(试行)

           4.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资金拨付及使用办法

           5.景宁畲族自治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6.景宁畲族自治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7.景宁畲族自治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歼灭战保障机制

           8.景宁畲族自治县松材线虫病除治包联任务分工表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印发


附件1 

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技术要求及评分标准

  

一、清理除治技术要求

1.遗留伐桩高度(山体上坡侧测量)不得超过5厘米;

2.松疫木和1厘米以上松疫木枝桠必须全部清理下山,难以清理下山的就地彻底销毁。

3.采伐的每株病枯死木需拍照上传省“数字森防”系统,每株上传2张清理照片,包含“清理前立木+伐桩测量照片”。

二、清理除治评分标准

清理山场按小班化管理,实行分别打分制,小班内全面检查打分,分数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小班。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清理小班的平均分作为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清理除治工作得分。

1.伐桩高于5cm,每发现一个扣2分;

2.大于1cm枝桠每发现一枝扣0.5分,整堆未处理的发现一处扣5分;

3.树枝散乱未处理或者枯树砍倒不处理或者现场遗留有树段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4.除治的病枯死松木必须整株松针全部枯黄才能进行清理。发现砍伐活树的,经查实每株扣5分;

5.县级验收时发现未清理病枯死松立木的每发现一株扣10分

6.按乡镇为单位枝桠下山重量占下山疫木总重量的15%以上,枝桠下山比每下降1%,扣减清理质量评分0.5分。

7.疫木除治数据上传“数字森防”比例低于90%的扣5分。比例在90%以下每下降1个百分点再扣0.5分。

8.进厂疫木发现未经审批活木,夹带烂木、其他阔叶树等情况每发现一次扣0.5分,情况严重的直接扣5分。


附件2

 

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质量验收及绩效考核评估办法

 

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质量验收分为乡级验收和县级验收。

一、质量验收办法

乡级验收以山场小班为单位,按照“清理一片、验收一片,合格一片、再继续一片”的原则开展清理山场小班验收。乡级验收由专业除治队向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提出验收申请,由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组织相关人员对清理的山场逐个小班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求除治队整改后再另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小班由乡级数字森防系统管理员对验收小班录入系统进行销号并以书面形式报县松材线虫预防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县级验收环节。

县级验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第三方中介组织开展,以“人工+无人机+穿越机”模式进行数字化验收,即面上验收采用无人机,原人工验收改为由“穿越机”为主的高清视角在林间穿梭进行验收,从而实现全部小班精准化质量验收,达到验收更及时、更高效的目的。验收前对重点防治区山场小班情况进行无人机全面航拍,作为重点防治区验收底图。对重点防治区的除治小班实行3次无人机验收,同时人工随机抽查核验小班面积不少于20%;验收采取3轮验收方式,第1轮为每年度集中除治12月份的过程验收,发现问题即查即改;第2轮为翌年2月份的跟踪验收,针对跟踪督查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小班开展“回头看”进行复验;第3轮为集中除治期结束后的4—5月份,为最终验收,同时结合数字森防开展数据核实。县级验收结果作为拨付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病枯死松树清理经费和工作经费的主要依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中介检查验收结果开展核查,以监督中介的验收质量。

每年3月底前乡级验收合格的小班需组织“回头看”,若发现有继续病枯死松木的由原疫木除治承包队伍清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中介检查验收结果开展核查,以监督中介的验收质量。

二、综合考评办法

综合考评由景宁县松材线虫病预防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年度除治工作进行全面考评,考评结果与除治工作经费相挂钩,考评按《松材线虫病防控乡镇年度考核评分办法(试行)》执行。考评结果分值百分比作为当年工作经费拨付比,考评分低于70分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取消工作经费。


附件3

 

松材线虫病防控乡镇年度考核评分办法

(试行)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要 求

扣分标准

1

安全生产

5

作业除治期内无人身伤害事故。

每发现一起扣2分.

作业除治期内无火警火灾

每发现一起扣2分。

2

督查

检查

10

县内督查组评价良好,不出现整改性意见。

督查组每出一次整改意见扣1分。

市级、省级督查检查过程中不出现整改性意见。

每出现一次扣2分。

3

责任落实

10

宣传到位措施得力。

措施不力宣传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责任制落实到位,护林员、网格员、村干部等积极参与。

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一个村扣1分。有相关人员工作懈怠,影响到工作进程的一次扣2分。

不发生群体性事件,无因松材线虫病防控上访事件。

群体性事件每起扣5分,引起县级上访的每起扣5分。

4

监管措施

10

群众房前屋后无遗留疫木情况。

每发现一起扣2分,乡镇自己查处并处理干净的不扣分。

清理过程台账、疫木监管台账、图片和验收资料收集完整。

台账资料不完整的每次扣1分。

5

业绩

60

除治时间内完成,12月至翌年3月,每月能完成总任务25%以上,进度及时上报。

总任务不能在3月底前完成扣10分。各月进度完不成的分别扣3分,进度上报不及时一次扣1分。

作业小班质量合格。

有不合格小班一个扣2分。

无活松树砍伐现象。

砍伐活松树经查实每棵扣2分。

枝桠投售比不低于15%。

枝桠投售比每下降1%,扣减清理质量评分0.5分。

数字森防数据上传

疫木除治数据上传“数字森防”比例低于90%的扣5分。90%以下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

6

验收情况

5

一次验收通过,不出现二次验收。县级抽查合格,并通过省、市检查,且无返工现象。

需二次验收的每次扣2分,被省市检查存在问题的酌情每次扣1-3分。

7

加分项

5

按防治区划加分。

重点防治区加5分。

 

附件4 

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资金拨付及使用办法

 

一、经费计算

清理经费以进厂除治疫木重量为基数,以除治质量得分为依据,以“数字森防”上传除治重量为参考,鼓励疫木下山,实行分级绩效杠杆机制。

集中除治期内按进厂疫木重量(含枝桠材)核算清理经费,经费标准:主干经费包含政府补助900元/吨和进厂疫木处置款;枝桠经费包含政府补助1100元/吨和进厂疫木处置款。历年疫木、非法采伐的活松木、工程项目合法审批采伐的活松木、火烧迹地等松木和其他树木不计入财政补助结算重量。

县级验收覆盖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每个疫木除治承包队,验收结果分别运用,实行进厂疫木重量(含枝桠材)核算与实际评分结果结算。

清理经费计算方式:疫木吨位数量×单价×验收得分率(验收得分90分(含)以上全额拨付清理经费,90分至70分(含)按得分率拨付清理经费,70分以下不拨付清理经费)。

常年清理期疫木清理经费与集中除治期经费同等计算。

各乡镇(街道)基础工作经费:除国有林场外的10个乡镇(街道)重点防治区5万元,另加除治清理疫木工作经费20元/吨计算;其他一般防治区2万元,另加除治清理疫木工作经费20元/吨计算。

重点防治区具体为红星街道、鹤溪街道、沙湾镇、澄照乡、大均乡、梧桐乡、标溪乡、鸬鹚乡、渤海镇、九龙乡。

重点防治区工作经费计算公式:{基础工作经费基数5万元+疫木除治吨位×20元/吨}×验收得分率。

其他一般防治区工作经费计算公式:{基础工作经费基数2万元+疫木除治吨位×20元/吨}×验收得分率。

验收考核得分90分以上全额拨付工作经费,90分至70分(含)按得分率拨付,70分以下不拨付工作经费。

各疫木除治队伍对疫木清理重量、清理质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疫木除治队伍有以下情形的,相关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取消清理经费补助政策、赔偿损失、解除承包合同等措施追究违约责任:

1.虚报重量、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

2.未按协议完成工作,经协商、调解等程序依然不履行协议约定的;

3.未按年度实施方案执行擅自变更清理计划的;

4.不按规定,严重违规采伐活树及其他树种的;

5.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二、拨付方式

清理经费和工作经费以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为单位核算拨付,经费在集中除治结束并由县级验收合格后拨付总费用,按绩效目标数双指标(株数下降率与面积下降率)控制,达到当年防控绩效目标的全额拨付,指标每少1%,扣除费用的10%,扣完为止。

三、经费使用

财政补助的工作经费全额用于松材线虫枯死木清理工作;工作经费用于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的其他工作经费:松材线虫病防控宣传、疫木清理、疫木监管等要做到专款专用。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规定病枯死松木由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统一组织清理,所有人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集中除治期进厂疫木处置款由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定期向疫木处理企业统一结算上交县财政非税账户,各疫木处理企业不得私自与疫木除治承包方结算。进厂疫木处置款应全额用于病枯死松木清理工作。


附件5

景宁畲族自治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蓝景芬(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曹刚毅(副县长)

成  员:叶秀华(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朱益龙(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  伟(县发改局局长) 

             周卫林(县公安局政委)

             周  东(县财政局局长)

             何  邦(县建设局局长)

             周  恩(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卢建民(水利局局长)

             金  锋(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  勇〔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局长〕             

             陈培春(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文伟(县文广旅体局局长)

             李晓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任  荣(县邮政管理局局长)

             钟  鸣(国网景宁供电公司总经理)

             倪文杰(电信景宁分公司总经理)

             刘建锋(移动景宁分公司总经理)

             杨建欣(联通景宁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吴家伟担任,具体负责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等原因调整调动的,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替补。


附件6

景宁畲族自治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根据景宁县有关部门、单位职责和当前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需要,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县纪委监委:加强对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有关职责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追责问责。

委宣传部:组织协调舆论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媒体宣传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知识和政策法规,尤其是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和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

发改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政府立项建设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及时通报项目开工、实施等信息。

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协调处置涉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群体性突发事件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

财政局:负责筹措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并监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建设局:负责所属机构管辖范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加强与林业主管部门联系沟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

交通运输局:督促运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承运森林植物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松木及其制品以及棕榈科、锦葵科木槿属植物;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锁以及公路临时检疫检查站的设置和检查工作。

水利局:加强与林业主管部门联系沟通,督促下属单位做好松木包装材料检疫报备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所属机构管辖范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加强与林业主管部门联系沟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

县自然资源(林业局)组织落实指挥部决定;负责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疫情调查、检疫除害和除治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收集、分析、上报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信息;组织有关专家解决防控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协调、筹集、安排和调配市级应急防控物资;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木材市场的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配合林业部门对木材经营、加工场所进行检疫检查。

文广旅体局:配合林业部门检疫机构开展林业植物检疫宣传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建立联防联检的防治工作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疫木管理行为。

邮政管理局:负责监督管辖单位和部门对承运的森林植物种子、苗木、其它繁殖材料和松木及其制品,以及棕榈科、锦葵科木槿属植物“植物检疫证书”查验工作,监督调出县级行政区域托运单位或个人办理植物检疫手续;督促承运人对没有“植物检疫证书”以及来源于疫区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不予受理承运业务,发现外地调入上述物品无《森林植物检疫证书》及时报告县林业主管部门检疫机构。

国网景宁供电公司电信景宁分公司、移动景宁分公司、联通景宁分公司等部门:配合林业部门检疫机构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检查、监管和宣传工作,负责对本行业所属机构使用木质包装材料情况进行监管。采购含有松木材料的物品时,应当将检疫要求列入采购合同条款。一是从县外调入松木及其制品的(包括松木材料制作的电缆盘及松木制品包装物),应事先向景宁林业主管部门检疫机构报告,获调出地林业主管部门检疫机构《森林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调运,调入使用地5日内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检疫机构报备,经同意后方可使用;不接收无《森林植物检疫证书》的货物,并立即报告当地林业部门检疫机构。二是严禁本系统内和各相关企业、单位使用未经检疫的松木光缆盘、电缆盘及松木包装材料。及时向县林业主管部门检疫机构报告山区、林间架设电缆、通信网络、广电网络等工程施工计划。三是督促建设单位对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进行登记造册,施工单位施工完毕后及时与林业主管部门检疫机构沟通,并对施工沿线遗弃的松木及其制品进行清理、集中销毁,不得随意遗弃在林区。并将清理、销毁情况记录备查。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明确的职责落实防治工作主体责任。


附件7

景宁畲族自治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歼灭战保障机制

 

为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歼灭战,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保护全县森林生态安全,实现全县基本无疫情的防控目标,特制定防控保障机制建设方案。

一、政府引领

以林长制为统帅,建立县、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村等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主体的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制定调整作战方案,落实防控资金、查清疫情、组建除治队伍、落实除治任务、清檄疫源、验收成果。

二、责任担当

以《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和相关为依据,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按属地管理原则,履行疫情监测、封锁、除治等职责,按规定完成松疫木的除治任务;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相关工作,遵循“属地管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施策、综合防治”的原则开展防控工作。

三、资金保障

县财政根据政府批准的防控方案,将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确保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防控经费。杜绝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出现的信访事件。

四、监管保障

做细做实各层监管责任,县委县政府为统领,按林长制的要求,巡林督查,发现问题处理问题,通报工作成效;依法协同监管,县人大、县政协、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督促依法防控,以检察建议、公益诉讼为落实防控责任;全面监管,主县主管部门,乡镇、国有林场开展专项督查、常态跟踪检查,以无人机的科技提升防控质量;协助监管,护林员为主开展常年巡山、看护除治现场,形成群防群治。指挥成员单位协同推防治职责,清檄疫源,杜绝新疫点的发生;自规局建立除治包联任务分工机制(附件 景宁县松材线虫病除治包联任务分工表),设置技术员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县副总林长层层把关。

五、考核保障

县政府将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一是县政府根据各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职责,进行张榜排名,对防控不力,给予通报批评,对连续3次排名末位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乡镇对除治队的考核。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对除治队伍的质量以红黄黑榜考核管理,除治清理质量好的队伍列入红榜;对弄虚作假、乱砍滥伐、清理质量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列入黄黑榜。红黄黑榜作为下年度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选择除治队伍的重要依据;三是主管部门对疫木定点加工厂检疫监管考核,通过检疫检查,杜绝活立木、无效木进厂、杜绝无效除治,减少资金支出。疫木定点加工厂,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罚。

六、技术保障

县主管部门、乡两级按工作职责组织开展相关人员松材线虫病防治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升科学防治水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专业除治队伍上山作业前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业务技术培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技术指导服务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经常性的开展全县技术指导服务。


附件8

乡镇(街道)、部门

一成以上松林面积(万亩)

乡镇、街道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一负责人

直接责任人

技术负责人

乡镇联系领导

技术指导员

红星街道

17.7372

钟文景

王春华

沈才聪

刘伟海

杨国勇

李兴发

鹤溪街道

2.454

柳宁波

严晓军

张豪

陈建峰

沙湾镇

11.0272

吴一飞

李勇

张俊

吴渭清

陈祖海
窦怀俊

澄照乡

6.4193

吴光亮

吴丽平

王锋

陈建峰

大均乡

7.103

詹惠淇

张建华

柳卫锋

刘伟海

袁  媛
侯建花

梧桐乡

6.1976

叶旭瑛

陈晓方

陈健

刘伟海

标溪乡

5.365

蔡卫华

张健

叶枫

吴渭清

杨国勇
李兴发

鸬鹚乡

4.1092

雷琼

毛伟东

何海荣

吴家伟

渤海镇

9.8078

李秀伟

沈玉宝

钟万荣

游张平

陈祖海
窦怀俊

林业总场

5.4178

刘日林

许元科

赵昌高

吴家伟

东坑镇

13.8534

张建妙

徐永金

周国良

陈小伟

袁  媛
侯建花

九龙乡

21.5665

赵卫东

严枫树

刘文俊

游张平

英川镇

8.3305

叶春强

吴云兵

王光飞

吴家伟

杨国勇
李兴发

梅岐乡

3.7884

任孟春

周浩勇

周俊彬

陈建峰

郑坑乡

2.6072

杜华俊

魏敏

李光兴

游张平

陈祖海
窦怀俊

大际乡

3.1497

郑迪

吴建海

潘承伟

吴家伟

景南乡

6.4549

林文勇

雷朱华

程力波

陈小伟

袁  媛
侯建花

雁溪乡

3.4854

柳忠芳

陈利慧

蓝国平

陈小伟

毛垟乡

4.2356

金巍彦

王盼

徐志忠

许丽蓉

杨国勇
李兴发

秋炉乡

4.5332

雷永伟

叶发雷

潘明波

许丽蓉

大地乡

10.0231

严益贵

沈远远

柳成杰

吴渭清

陈祖海
窦怀俊

家地乡

3.8281

周家赞

胡士荣

林松苗

吴渭清

上标林场

2.7424

刘日林

许元科

赵昌高

吴家伟

袁  媛
侯建花

 

文件下载: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提升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3/11/6/art_1229437988_2495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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