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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从秸秆禁烧一窥行政执法改革成效

时入深秋,随着作物收获接近尾声,秸秆焚烧高发的态势初显。面对其带来的空气环境污染、潜在火灾隐患和交通视线干扰,近期,景宁县鹤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开展秸秆禁烧攻坚行动,短时间内实现了辖区秸秆焚烧监测火点数清零,保证了辖区空气质量稳定居优。

近年来由于鹤溪街道城区扩容较快,城郊农田呈现出数量多、面积小、分布散、点位刁的特点,每到秸秆焚烧季,常常是“这头点火,那处冒烟”。同时附近村民烧灰积肥的耕作习惯一时难以转变,对“外来”的执法人员也不尽配合,使得往常的秸秆禁烧工作即使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也往往难达预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来,一线的执法效能得到进一步增强。这次的秸秆禁烧攻坚行动得以立竿见影,离不开改革对传统执法工作痛难点的破解。

一是明确主体权责,沉聚执法力量。秸秆焚烧违反的法条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在之前,对应的行政处罚责任分别在不同领域的县级监管部门,“九龙治水”、力量分散、重复执法等问题突出;而一般最先发现违法行为的乡镇街道没有执法权,在县乡事件流转到县级执法机构派队解决这期间,又常出现违法主体消失、违法影响扩大的情况。“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来,秸秆焚烧作为高频多发的执法事项之一,被统一划转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从此明确了执法主体责任,杜绝了推诿扯皮和多头执法。同时,改革大力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自去年6月揭牌成立以来,鹤溪综合行政执法构建了由36名全时下沉人员和20名实时下沉人员组成的“1+8”执法队伍,随着执法权限和力量的进一步下沉,像秸秆焚烧这类基层迫切需求的执法事项被下放,有效解决了以往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的难题。

二是发挥协同优势,提高执法效率。在往年的秸秆焚烧季中,一线执法力量在星罗棋布的火点前往往左支右绌,还有不少农田地处偏僻,等到执法队员跋涉赶至,经常是执法相对人无处可寻,责改处罚无从谈起,又或是违法行为已经结束,产生污染已成事实。改革推行后,执法协同机制不断健全,有力地提升了部门间工作合力和执法效能。在此次的秸秆禁烧攻坚行动中,通过组建的“网格员+护林员+执法队员”联合巡查队伍,弥补了综合执法一线执法人手相对不足的短板;依靠区块化监控火点、网格员负责领路、执法队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缩减了秸秆焚烧从发现到处置的时间,增加了事前、事中制止的可能,提高了执法效率。

三是协调村社参与,疏通执法堵点。往常的秸秆禁烧工作存在三大难题,分别是违法主体难定位、宣传教育难入心和禁烧效果难长远。特别是作为执法前提的违法主体定位,定位困难带来的违法“匿名性”让个别村民在焚烧秸秆时更加肆无忌惮,增大了火灾隐患。在城郊村的差序社会里,定义行为的对错往往是“对人不对事”的。经过改革,行政执法与基层治理初步形成了 “一站式、一体化、全链条”的工作格局,有力破解了城乡观念差异带来的执法难题。在执法取证中协调村社干部参与,通过田地归属确定执法相对人,让基层执法走出熟人社会相互包庇的困境。在执法宣传中借力村社干部,将村社干部讲情理与执法队员讲法条结合起来,让秸秆禁烧教育入耳更入心,让柔性执法真正落地见效。而在保证执法效果中,通过拥有话语权的村社干部对村社舆论体系的重构,将对焚烧秸秆受罚的村内舆论评价从“运气差”转变为“行为错”,从而发挥村社舆论对村民行为的长期规范约束作用。

四是强化数字赋能,保证执法质量。在从前秸秆焚烧的行政案件中,时有随意执法、人情执法的情况发生,一是由于个别执法人员缺少真正系统有效的执法培训,在执法行动中尚处在凭主观经验的感性执法阶段,二是在地域和人口规模均较小的乡镇街道,作为社会活动的执法办案难以避免地受到人情关系的影响。改革以来,通过构建“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行政执法得到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大大减少。其间,丽水市综合执法在数字应用平台上不断迭代“执法宝典“项目,切实提升了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养;通过推动“执法监管事项全上平台”,实现执法事项、要件、流程、文书、案卷等上线固定,实现精准精细执法,杜绝随意撤案结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